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人民网12月30日)
自2010年中央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来,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就备受公众和社会的关注,这一措施也成为一面反应干部自身的镜子,对规范个人行为,合理使用权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今,中组部提出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真抽查动真格,并且和干部的提拔任用相挂钩,彰显了中央对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抓不懈的态度,并且透露出选人用人的新风尚。
选准人用好人,既要不拘一格,更要严守规矩,如实自查。此次中组部将干部提拔任用与个人事项报告挂钩,拉紧了监督关口,强化了任前把关,对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重要作用。中组部《通知》明确了对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处理处分措施,包括“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等,此举一出,相当于堵死了某些“不守规矩”的干部的升迁之路,看上去似乎过于严厉,实际上是万分必要的。领导干部手中握有公权力,本就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如果把个人事项全都封闭起来,成为民众难以看到的“隐私”,那么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不正之风,让领导干部升迁起来毫无压力,最终将成为滥用职权、贪贿腐化的载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专门提出,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中组部“较真儿”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是对《决定》的有力践行,严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摆脱了走样子的形式主义歪风,用实际行动显现出了“四风”建设的实效。不仅彰显了党要管党的优良作风,也是给官员以震慑,让他们不敢掉以轻心,抱侥幸心理。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治国的核心在于治官,治国必先治官,治官务必从严。中组部“较真”个人事项报告,既需要干部自身的觉悟,更需要刚性的监督,以及对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相信只要上下齐心,严格督促,一定能够促使干部严格自律、廉洁奉公、正确用权,从而推动党风、政风、以及选人用人的新风建设。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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