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剪径毛贼常常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为由打劫过往客商。时至今日,仍然有高速公路以“此路是我开”为由,肆意延长期满收费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面对记者的质疑,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竟然给出了“免费不好管理”荒唐理由。(1月6日人民网)
“要想富,先修路”。为了快速发展交通设施,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采取了贷款修路的运作模式,促进了交通条件极大的改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既然是收费还贷,一定有个期限。贷款还完了,收费也应当相应终止。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在收费期限到期后,竟然一律延长收费期限,而且还美其名曰“免费不好管理”弦外之音收费是为了能够好好管理。看到此处,想必各位客官都和我一样,忍不住要问:这不是活生生的强盗逻辑吗?
长期以来,我们不少政府部门习惯于“收费管理、不收费不管理”的懒政思维。收费成了管理的前置条件,只有收费了,政府部门才去管理,否则就成了无主之物,信马由缰。这种懒政思维与当前中央全力推进的改革思维—简政放权打造服务性政府是明显地背道而驰。
纵观国内外各种管理事项,“免费不好管理”这个谬论根本不成立。遑论外国众多免费服务事项管理得井井有条,即使是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免费服务事项管理得秩序井然。转变政府职能,是把改革向纵深推行的重要环节。政府的职能就是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政府部门理应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不是把收费当成管理的前置条件,无期限地延长下去。如果默许放纵这种言论和行为,除了损害广大车主或者进一步说公民的利益外,想必也会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削弱政府的执行力。
收费公路期满后,必须无条件还给公众。至于如何管理,能否管理好,那是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作为的考验。公众只需开好自己的车,听着《在路上》一路疾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桂全宝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