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23日指出,对数额巨大、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一时难以偿还欠薪的,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先行垫付。(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寒冬时节,老板已经跑路,却能领到欠薪,而且这笔钱是由政府先行垫付,得知这些,一定会让民工心生暖意,感到其乐融融。
应当说,人社部出台这一政策,有助于稳定民心,让民工过上安心年。在付薪问题上,让政府承担起连带责任,也能倒逼政府进一步管好企业,督促企业履行发薪责任,缓解职工的讨薪难。
但是,让政府先行垫付,又会生出一系列问题,一是所垫付的钱从何而来?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自己都难以维继,又哪来余钱来为企业垫付?二是要垫付多久?如果暂时垫付一两个月,还能勉强支撑过去,如果时间再长,只怕政府就会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先自败下阵来。三是如果企业还不上这笔钱,又将如何消化这笔烂账?看到“新政”出台,无良企业也许会钻起政策的空子。如果出现商官勾结,企业主抽身走人,圈钱而逃,让政府来收拾烂摊子,而政府所垫付资金只能由纳税人埋单。这种安排,未经纳税人同意、人大审议和财政审批,只能是对公共财富的侵占和剥夺,与政府公共经济“守夜人”的身份相悖。
时下讲究政企分开,企业不是政府所办,政府对企业只有监督、管理的责任,而没有代为支付欠薪的义务。强行让政府垫付欠薪,是政企不分的典型表现。
当然,政府有责任帮助职工解决欠薪问题,出现企业欠薪,正常的途径是由政府部门督促企业支付欠薪,对有意赖薪企业,依法加大追讨力度,对因运行困难,资不抵债,实在无力支持欠薪的,可从此前收缴的欠薪准备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再依法通过封存、拍卖企业资产追缴欠款。目前,各地都建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其中的资金为企业交纳,只是由政府劳动监察部门代为管理,这与政府出资垫付是有很大区别的。
企业出现欠薪,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让欠薪入罪,让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以此来约束企业主的不良行为。强行让政府垫付欠薪,绝非治理欠薪的好办法。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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