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无站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昨日下午,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1月22日《新京报》)
春节临近了,网络上关于无座火车票半价的呼声又起。铁路站票,到底该不该半价优惠?对这一问题,舆论似乎呈一边倒的支持态度。民间呼声已经持续了很多年,早在2007年1月18日,重庆律师王彦就曾向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发出了公开信,呼吁对站票施行半价优惠。去年,又有网友发起公益诉讼。不过,公开报道显示,此前的站票座票同价公益诉讼都以败诉告终。此次同样的诉讼能够得到快速立案固然令人欣慰,但结果令人担心又是一次无疾而终的“口水战”。
无须说太多的法理、情理与其他道理,显而易见,站票的价格同坐票的价格一样,是不公平的。但是,针对沸腾的民意,铁路部门和相关专家总能给出许多种说法。诸如“实行站票半价,会出现列车员、乘客出入不方便等问题”、会导致“运营质量下降”、“不管是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等等。
诚然,目前铁路的客运的基准票价率和客运票价的相关政策,仍然实行的是政府定价,但这不意味着基准票价就是一成不变的。试问,如果铁路部门不是搜索枯肠去找理由来搪塞公众,而是实实在在地启动票价合理性与人性化的改革,就不会出现“无座有座一个价”的公益诉讼。行业管理部门积极作为,将公众迫切需要解决的、自身能力上可做的、能做的、通过争取能够达到的事,在第一时间形成意见上报有关审批部门,这对司法资源来说,也是一种节约。
其实,无论在报批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实行站票优价都是切实可行的。为什么这些年来一直没有任何松动,关键在利益固化。铁路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如果铁路部门能意识到站票半价关乎民众切身利益,不推不让,不计小利,全心全意地回应这一候鸟般如约而至的呼声,站票优价一点也不难。垄断之下,破解固化的利益格局,恐非一场民间人士发起的打官司就能搞掂的。唯有将改革引入深水区,破除垄断,引入竞争,方能一劳永逸解决票价人性化诉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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