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近日公布了2013年度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公开通报了27名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委员名单,予以批评。
作为政协会议的主体,各党派、各阶层的代表—政协委员,他们的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着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果。近年来,有的政协委员挂名不出力,有的政协委员出工不出力,把“政协委员”简化为“一个头衔”、“一种身份”甚至是“一顶保护伞”。
“政协委员”是一个神圣的称谓,它的背后是一种爱国的精神、是一种为国的担当、是一种为民的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人用自己“实用主义”的思维和急功近利的目光盯住了“政协委员”的光环,屏蔽了政协委员该有的付出。对于这部分“头衔委员”就要下猛药,立规矩,敢于揭短,只要你敢不正确履职,我就敢亮丑,要让政协委员明白自己身上的责任,增强自己的主体意识,山西的通报批评,就是很好的制度。
参政议政,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不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也就是说不是每个人选上政协委员就是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只有建立培训机制、管理机制、评价机制、退出机制才能保证和督促政协委员能够正确规范履职。山西省政协出台的《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 (试行)》,对委员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加视察调研5个方面情况细化规定,要求委员一年至少提交1件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信息,5年届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学习等,就很好的推进了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提案工作从广泛实地调研、到积极查阅资料;从精心提炼建议观点,到会上积极发言议政,是要付出很大的心血的,希望各地不要把“政协委员”当做“贴牌商标”,从严管理。还原政协委员本来面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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