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深圳市卫计委处获悉,3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据深圳市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将是全国最严格的控烟条例。(2月27日新快报)
作为“慢性毒品”的香烟,不仅对吸者危害巨大,同时对不吸烟的人群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有约5.4亿不吸烟的人群正在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其中15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8亿.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在二手烟中,许多化合物在侧流烟中的释放率往往高于主流烟。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表明,吸烟对人类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导致哮喘、肺炎、肺癌、高血压、心脏病和生殖发育等。其中,二手烟对被动吸烟者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妇女和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
正是基于吸烟会给自己和别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以及所带来的无端医疗消耗,所以,世界各国都大力倡导禁烟,特别是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虽然中国政府已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多年,但是公共场所禁烟并没有取得多少成效,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依然很多。有调查显示,禁烟场所近九成仍然冒烟。那么,这次深圳出台的“史上最严的”的控烟条例,能否带来实际的禁烟效果呢?
未必!这是因为,中国多年的禁烟之所以没有多少成效,并不是因为缺乏纸上的禁烟条例,而是缺乏严格的执行力度。事实上,国家以前出台的《控烟条例》,只要各地政府严格执行,就足以带来良好的控烟效果,达到世卫组织的控烟目标。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多少地方政府去认真执行,严格执行。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国家以前的《控烟条例》要求禁止烟草广告,可有几个地方政府认真执行?还不是公路旁的烟草广告牌到处都是?除此,国家以前的《控烟条例》也要求对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同样也没有几个地方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派人到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执法监督监管。
其实,地方政府缺乏控烟动力,甚至“助纣为虐”是有原因的。在许多地方,烟草企业已然成为地方的纳税大户,成为地方财政的“支柱”。由于烟草企业,烟草销售往往与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所以,面对控烟,地方政府大多采取“说一套,做一套”的策略,以“表面控烟,实际助烟”的态度为烟草生产,烟草销售,烟草广告暗开方便之门。
因此,要想有效的控烟,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切断烟草企业 烟草 销售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是个根本。而只有消除烟草与地方政府的利益联系,或让倚重烟草的地方财政实现转型,以及对摆脱“烟草税收”的政府政府实行资金奖励或政策奖励,地方政府才可能会认真严格执行《控烟条例》;反之,如果一个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烟草有很强的利益关系,那么,即便是《控烟条例》制定的“史上最严”,恐怕也难有实际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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