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第27个“世界无烟日”。28日,记者从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武汉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入联合执法、“严管重罚”模式,在网吧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公民,不仅将被罚款,还有可能被拘留。(5月29日《楚天金报》)
控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进步,也是维护公民健康的重要手段。2011年5月1日起,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在一些人看来,对“顽固”烟民实施行政拘留,有些小题大做,缺少人情味,其实不然。禁止在公共场所(包括火灾隐患场所)吸烟,是国内外通行的做法。这里面不仅有火灾防患的原因,还有公民健康的考虑。
顽固的“瘾君子”皆能举出个别例子宣扬抽烟无害,比如某些大人物烟瘾特大,照样高寿,还留下不少抽烟佳话呢。孰不知,现实中,大多数人家因吸烟而患病受罪而折寿的情况,你我也未必知晓。我们平时听说更多的是,有人因吸烟得了肺癌,有人因抽烟而切除了半个胃,有人因抽烟不止而直至送了性命……
在公共场所“禁烟”征求意见之时,不少人提出“禁烟令”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体现吸烟者与不吸烟者权利的充分博弈,从而培养吸烟者的道德自觉,促使吸烟者养成一种新的习惯——在不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去私人领域吸烟或彻底戒烟。可以说这一提议是进步的。但在禁烟令实施多年以后,面对顽固的“瘾君子”们,武汉拘留抽烟者的举措,绝对具有示范意义。
实行多年的禁烟令,因没有明确规定对违规个人或单位如何处罚,因而收效并不明显。相当多的烟民甚至没有自律意识,他们依然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吞云吐雾,对旁人的劝阻置之不理,无动于衷。在他们眼里,禁烟令一纸空文,说说而已,谁也不会动真格的。对这些我行我素的烟民来讲,磨嘴皮子已然没有作用,武汉对这些人采取“重典”刺激,可谓正当其时。
公共场所抽烟不听劝阻者,可能被拘留,虽是重典,却是必须。如果更多的地方效仿,那么过去在公共场所、在易爆易燃危险场所毫无顾忌抽烟的人,至少会有所收敛甚至捐弃恶习。推而广之,真的到了在公众场合抽烟者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我们的禁烟行动何愁不能奏效?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说,反对抽烟的人还得更多,声音还得更强些。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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