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并轨”改革备受关注。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引发代表委员高度关注。10多年来,养老“并轨”呼声不断,但相关改革举措严重滞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从由财政和单位供养到社会化保障,是否将开始破冰?(《新华网》3月6日)
时至两会,养老金“并轨”问题又再一次成为关注焦点,“双轨”运行多年来引起的社会舆论之声可谓不绝,但“破双并一”的真正时刻始终没有到来。
在一项研究中显示,我国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金仅为其工作时收入的50%左右,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缴费,却能拿到70%—80%。就去年而言,城镇职工养老金只有在职工资的50%左右,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更是高达2.1倍。
其实,就社会贡献率来说,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没有多少差距,其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应该如此悬殊。从社会公平性来说,养老金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以往的养老金改革中,何以改革步伐如此缓慢且不得力呢?可以想见,此次改革本在缩小差距,而作为改革推手的施政人员同时也是此次被改革的对象,改革的直接结果就是作为机关人员的政府职工“利益受损”。这种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思想拔河中,改革受阻就成为了当然的结果。要冲破养老金的利益藩篱,必须做到“三立”。
一是立制度束思想,用刚性制度约束思想壁垒。在不考虑任何外力作用下,改革的阻力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小或者消失,这也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改革裹足不前的根本原因。所以,要想大力推进改革,就必须配套相应的制度措施,营造刚性的约束环境,让养老金改革之剑锋利如像八项规定,成为一件“不得不做”的事。
二是立政策保“双赢”,以增长待遇缩小退休差距。从根本上来说,养老金改革还是要让更多的人获得实惠,凸显公平。而在这一问题面前,往往先入为主的办法就是减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来减小差距,但这并非唯一办法。两会代表张元贵说,“能够避免待遇降低的一个手段就是建立职业年金,也就是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补充保险’。”这种“此不消彼长”的办法显然比“此消彼长”的方法更能减小阻力,获得推力。
三是立方案促推进,以具体办法破除试点缺陷。2008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了在5省市试点推行,但是收效甚微。一则试点工作实为“试水”,各方面制度保障都还在推敲阶段,不足之处较多,成功几率小;二则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涉及机关部门,带来的体制内部争议必然会增加改革难度。因此,此次两会提出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对体制内人员的一视同仁,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内部争端”。同时可以看到,此次制度改革并未再提及“试点”等词,可见改革决心充足。
养老金改革牵涉可谓点多面广,几乎涉及到全民利益,只有权衡各方因素才能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要做到:既不能全然不顾体制内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加不能置社会公平于不顾。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吕享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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