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这段时间以来,我国大气污染情况十分严重,雾霾对人的健康有不利影响,特别是对于青少年而言有着非常明显的损害。”8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天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瀛岑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应出台相关规定,为受雾霾影响地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统一配备空气净化器。
严防雾霾,通常的做法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或停课,而停止户外活动还可以继续上学,而停课则耽误了幼儿及学生们宝贵的娱乐学习时间,这对于幼儿园学校及家庭来说,均不是一个正常的解决之道。那么,无论雾霾有多大,继续上课才是正道,如此也才能保障学生及幼儿们的权益。报道中提到,在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150的天数大于100天的地区,应在教室内配备净化器。也就是说,雾霾绝非只有一两个小时或者一两天,而是不分季节均有不同程度的雾霾发生。而严重的雾霾天气在某些城市某些地区已经超出了100天甚至更长时间,如果让学生们在如此长的时间内“放假”停课,学校岂不成了半停课的学校?幼儿园岂不成了间歇性空置地?因此说,雾霾来袭,停课绝不是正确的应对之策,那么,为学生们创造一个舒适的能够继续学习的室内环境就是一种上策。
“我认为,净化器的配置费用应由财政负担,由政府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在安装配置过程中本着低龄优先的原则。”张代表提出的低龄优先原则,在实行过程中应当没有多大的问题,一切按照低龄优先的原则办事,逐次满足幼儿园、小学、中学的需要。然而,一个事实是,面对雾霾,是政府优先还是孩子们优先?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之前谈低龄优先,恐怕就没有多少实际操作意义。而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无论任何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要安装类似的空气净化设备,一定要本着幼儿园学校优先的原则。净化的空气让孩子们先吸起来,如此才是人性化对待孩子之正道。然而,政府部门与幼儿园之间,有多少政府部门公务员愿意实行幼儿园优先?
全国实现了统一校车,但公车与校车相比,绝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并且,校舍当然也绝不能与政府豪华办公楼一较高下。有钱盖衙门,无钱修旧校破校,仍然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那么,为受雾霾影响地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统一配备空气净化器,对于公众来说,这个当然可以有并且优先有,但对于应当承担净化器配置费用的政府财政来说,不是“差钱”的问题,而是差一种政府部门先幼儿园先学校后自己的理念。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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