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提高女生录用标准,‘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仍是一些单位招人用人的潜规则。”昨天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在发言中建议增加就业性别歧视案由,以促进就业性别平等。(3月9日新华网)
近年来,有关就业性别歧视的话题时常被人们提起,成为在各种公开场合议论的焦点。据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56 .7%的女大学生在求职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城镇在业女性曾“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不提拔”的比例是同类男性的4 .3倍。
这说明,就业性别歧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在一些领域和行业,甚至还很严重。出现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多年来遗留的封建意识残余及传统观念作祟,也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由于职业偏差所导致的相对于女性来说就业岗位少的原因。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是粗放型,特别是众多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企业,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和扩张实现经济增长。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前提就是,通过大量的低廉劳动力来降低生产成本。
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多行业依然遵循和依靠低廉劳动力成本的发展模式,相对于那些科技型、创新型、以及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来说,这些行业劳动力需求不仅量大,而且要求条件低,不管是武大郎还是杨宗保,只有是有力气,肯吃苦,就业就不成问题。这也在无形之中造成了在这类企业中男性就业比例偏高,进而影响到整个就业形势,形成男女就业比例失调的问题,
相反,如果是让穆桂英去干武大郎卖炊饼的活,不仅是职业的错位,更是人才的浪费,况且,由于女性身体条件和生理特点等客观因素,由此所造成的女性就业率低,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单单以“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不提拔的比例是同类男性的4 .3倍”来断定就业歧视是不全面的。
从这个角度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就业性别平等,关键还是要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向科技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知识经济型发展,这才是促进公平就业,解决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的最有效路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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