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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贺:官员财产公示能否缓解官民的对立情绪

发布时间: 2014-03-11 11:07:0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广贺  进入电子报

  广东去年启动的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备受社会关注,广州市南沙新区是三个试点之一。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南沙试行的官员财产公示效果很明显,但下一步怎么搞,希望中央有个“说法”。对于地方在探索中遇到的问题,陈建华说,“有些东西下改上不改,恐怕行不通。”例如公车改革,他说,广州天河区搞了试点,但广州是个省会城市,“你市里面改了省里面不改也不行。类似这种事情,全国人大应该拿出来讨论”。(3月11日人民网)
  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依法约束公务员行为、防止权力腐败,使反腐倡廉走向法制化道路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公务员特别是公务员中的高级官员具有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的权力,给贪污腐败留下了很大空间。一部分官员因为贪污腐败行为纷纷落马,引来了广大网友公众的质疑,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方面公务员工资确实偏低,公务员要求涨工资的呼声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网友公众质疑公务员隐形收入过高不宜涨工资,这让公务员在公众中的形象正在从正面走向反面,使公众与公务员的对立情绪愈发严重。
  笔者认为:为了缓解公众与公务员的对立情绪,使公共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人民权利在阳光下行使,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措施。目前公务员财产申报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我国公务员队伍庞大,大多在基层一线工作,拿的是国家发的死工资,对一般的公务员进行财产申报,不仅模糊应该重点监督的对象,也会增加监督成本,甚至会陷入走过场、图形式的泥淖。因此最好从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开始,逐步扩大申报范围。二、仅仅靠公务员个人的自觉和公务员所在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申报的监督,是很难靠得住的,因此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公务员财产申报成为一种法律制度。三、如何申报?去哪里申报?财产如何公开?如何监督?这些问题如果不规范、不明确,没有可操作性,就会有太多的空子可钻,因此要设立专门的受理登记机关。
  公众与公务员应该是水和鱼的关系,应该是相互信任的,当公众与公务员的对立情绪愈发严重的时候应该制定相应的措施来缓解这种情绪。同时,公务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党纪国法,才能树立起自身的正面形象,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才能消除公众的质疑,才能缓解官民的对立情绪。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广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官员;财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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