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新会区政府信息网16日发布当地媒体的一条消息引关注,该区所辖镇一副镇长因收受“红包”、通奸被降职。(1月19日环球)
干部党校培训班上遇“红颜知己”,人才啊。笔者不得不说,这样的党员干部真的是一位“人才”,他如此随性,岂会想到他的家人亲属会因此永远抬不起头来;他如此随性,岂知他的父母被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的痛。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人民群众怎么看你?同事怎么看你?组织怎么看你?而即使是这样,这位副镇长也完全没把这些放在心上,他似乎觉得还“不够”,在东窗事发之后,居然还要为了“爱情”坚持到底,难道是应了那句英雄难过美人关?可惜,这位副镇长并不是什么英雄,他只是一个没有道德底线,没有党纪国法的伪官,这样的人做官,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害人害己害组织。
我们可以看到,这位副镇长最重罪责当然是在通奸一说之上,半年内开房60余次,平均3天一次。这样的数据简直说是可以亮瞎众人的双眼。笔者想问,你究竟爱她有多深?除开通奸不说,他还收受“红包”、公车私用。笔者在这里想问,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当地相关部门还能够留他在党员干部的队伍之中?
而当地相关部门在该副镇长通奸事发后,只是一个党内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在调离了原单位之后,降为股级干部使用。大家也许注意到了,仍然还是干部!真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处于怎样的考虑做出了这样一出不痛不痒的处理。
对违反党纪国法,违背道德、官德之人的处理,不能“手软”。笔者认为,当地纪委对这位黄姓镇长的处理是失败的。正是因为“手软”,这位副镇长仍然顶风违纪,直接导致他重行苟且之事。事情发展至今日,这位副镇长虽然已经辞职,但是事情似乎并没有结束。笔者在这里想提出几个质疑,一是:辞职官员到哪儿去了?二是:当地相关部门有没有认真反思官员二次违纪违法的根源?三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该吸取怎样的经验教训,该怎样去总结和反思?
最后,笔者希望黄某的辞职并不是整个事情的结束,该处理的要去处理,该总结的要去总结,该学习的还是得去学习。唯有如此,才能够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才能够永葆党员干部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章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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