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3月11日《京华时报》)
近期,“医暴”现象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野。“南京官员殴打护士致瘫”、“广东潮州患者家属押医生游行”、“绵竹市公安局副局长亲属暴打医生”,网络上甚至出现了某医院医生“扛盾看诊”的照片。这无不暴露出医患关系的日益紧张,矛盾凸显。医患关系从“医闹”到“医暴”,有着越演越烈的态势。
笔者认为暴力伤医首先是属于犯罪行为,已经超越了医患纠纷的范畴,必须严厉制止和依法严惩。加强对医院的安保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伤医、害医事件的发生,但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重塑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必须要对这猜疑怨恨的困局“准确把脉”。
在暴力伤医事件中,医患双方在医疗效果方面的沟通交流不畅往往成为事件的导火索。一方面,患者对医院给予厚望,在医疗费用上也竭尽全力;另一方面,由于现实中托关系、送红包的现象屡禁不止和时发的医疗事故,又让患者对医护人员的医德和医术心存疑虑。当医患双方没有对病情进行及时有效的交流时,患者就很容易误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并且爆发急躁的情绪和行为。
当医疗纠纷发生过后,通过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等渠道处理纠纷耗时长、成本高和处理过程不公开、不透明,让情绪激动的患者家属感觉很难通过正当途径寻求公正的帮助,这就难免他们会选择偏激的方式“讨个说法”。
同时,一些医院为了平息“医闹”风波、回避医疗事故,选择用钱来息事宁人。这一行为无意间让打着维权的旗号,却行敲诈之实的“职业化医闹”滋生,这种畸形的现象无疑是对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
医患关系出现危机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医疗体制不完善。公共卫生体系薄弱、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较低、医疗救助体系欠缺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让医患之间的信任鸿沟越来越深。而作为与患者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承受了患者对医疗体制弊端的不满,成为患者及其家属最直接的发泄对象。因此,不解决医疗体制问题,很难从根本上缓和医患关系。
总之,强化医院治安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生命安全,但从“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这一表面现象去解决问题并不是长久之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还需找准“病因”,再“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做到“药到病除”。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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