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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自来水有异味,处理不能有“异味”

发布时间: 2014-03-21 08:16:2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何勇  进入电子报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14年1月至今,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起。在这10起自来水异味事件中,有6起自来水异味事件,相关部门对水质的取样送检后得出异味水检测合格或达标的结论;另有两起,截至记者发稿,水质检验仍在进行中,或是污染情况仍在调查中,并无后续公开报道;剩余两起,相关部门均已找出污染源,并已给居民答复。(3月19日《法治周末》)
  从科学层面角度说,自来水有异味,并不等于自来水的水质就一定不合格、不达标。但是,在没有任何准确的检测报告出台之前,不管是作为直接饮用自来水的普通民众,还是作为供应自来水的供水系统以及环保等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对于有异味的自来水,都只能将其当成水质不达标、遭到污染的自来水处理,而不能为了担心公众恐慌和不满,以及给供水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把有异味的自来水直接当作合格、达标的自来水对待,这是对民众健康负责的一种做法。用民间俗话说就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但是,从近几年各地发生的自来水异味事件来看,最让公众不满和恐慌的实质不是自来水本身有异味,而是监管部门的处理有“异味”。信息不透明,而且信息公开滞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布自来水异味的相关信息,有的城市在自来水异味时间发生一天之后才公开相关信息,更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开自来水的检测报告。甚至一些地方非常不负责任的在报告没有检测出来之前就武断的宣布有异味的自来水符合标准,对公众健康不会产生危害,乃至用难以自圆其说的谎言和借口来应对公众的质疑,结果引起公众更多的质疑。另一方面,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自来水异味情况,即使有异味的自来水不达标,各地供水部门对外口径完全一致,那就是责任与供水部门毫无关系,自来水受到污染是环保部门的事,是水源出了问题。
  自来水水质的合格、达标与否,直接关系到一座城市居民的健康权益,没有人可以轻视。因此,面对自来水异味事件,监管一定不能有“异味”,必须保持“原味”。不管有异味的自来水是否合格、达标,职能部门和供水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提醒公众,并且详细公开有异味的自来水的检测报告,让消费者知晓有异味的自来水究竟是否是安全饮用水,以便在饮用水的使用上做出更安全的选择。其次,自来水有异味,纵然合格、达标,这也属于不正常现象,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找出自来水异味的真凶,究竟是污染造成,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也要给公众一个清晰的答案。再者,供水部门必须负起责任,切实保障居民安全饮用水。如果是水源遭到污染,应当在第一时间暂停自来水供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做出说明,而不是继续供应自来水,让公众饮用有异味的自来水。
  总之,自来水供应应当始终坚持优先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第一要则。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自来水;异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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