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北京青年报记者见到了胡女士,她走起路来显得一瘸一拐,腿脚并不利索。在她带来的X光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个异物存在于腿内部。院方负责人称钻头被遗留属于手术的医疗风险,是双方共担的。此外,不锈钢材质的钻头在体内并不会产生多大的危害。(3月24日 《北京青年报》)
据了解胡女士于2013年3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医院进行了一次骨折手术,术后医生才发现手术时用来打眼用的钻头不慎遗留在了胡女士的骨头中,并且无法取出。很显然这在于我们看来,是货真价实的医疗事故,而院方却不同意这样的说法,那笔者不禁想问,一个原本不属于医患身体内部而属于医院的器械留在了患者身体内,这样存在于患者身体的隐形危害又应该怎么评论,医生的职业道德、负责态度又表现在哪里?
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是医生和患者在围绕寻求与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建立这种关系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患者的健康。而对于胡女士来说,这次的手术留下的钻头却阻碍了胡女士的复原进度,而且最重要的是院方还在推脱责任,称这种情况不会产生多大的危害,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这种“细节性破坏”对医患关系伤害很大,但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最好的解决之道,就是在医患双方彼此多些宽容与理解的基础之上,能够注意看病诊疗过程中的细节性问题。医护人员,多点职业精神,多点负责任的态度,让患者在看病的过程中有信任感;作为患者,要对医护人员多点理解。
可以说现在接二连三的医患纠纷与伤医事件,使得医患关系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紧张期,往往一不处理好就可能损害到患者或者医院、乃至医生的利益,因此我们真的应该在很多的细节上更加细心的去处理,尽可能少的让患者受到伤害,这样患者才能更加的信任医生和医院,这样的良性循环才会逐步建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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