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波,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曾任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厅级)。到2013年2月案发前,他单独或通过妻子(另案处理)收受贿款699.5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他也因此成为海南高速公路腐败案的第一大贪官。(3月27日新华网)
2014年2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波涉嫌受贿案,公诉人关于他受贿701.5万元的指控,以及大量书证、物证、人证、录音、录像资料,将这个贪官的敛财轨迹展现在世人面前。
据悉,陈波的仕途,可谓是吃着甘蔗上楼梯,步步高、节节甜。在一系列的职务职位变动中,陈波手中的权力逐步加重,他自律的警惕性却在随之而来的诱惑面前不知不觉变得越来越低。而他自己,对这种悄然发生的变化竟浑然不察,发展到与不法地产商黄爱忠勾结,长期埋藏在心底的贪婪欲望开始像火山一样爆发,最终在总经理的位子上,收下了150万元贿赂。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差,在权力逐步变大的时候,欲望也极度膨胀,在各方的种种诱惑面前不能自拔,加之有了第一次的没被发现,更变本加厉,最后贪腐成性,心存侥幸心理促使滑向犯罪深渊。
究其原因,“贪”还是一个“权”字在作祟。现在有些地方、单位和部门,权力缺乏监督、缺乏制约才会变得“随心所欲”。所以要避免权力“寻租”,必须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约束上下功夫,重点要逐步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
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各种诱惑要禁得住考验,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要坚守底线不动摇,不为情趣所惑,不为欲望所困,不为人情所累,有更高的觉悟和境界,这就是牢记党的宗旨,永葆政治本色。如果过分地追逐名利,势必招来灾祸和不幸,贪得无厌只会一步一步地走上不归路。
笔者希望,类似事件的频频发生能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党员干部都应该引以为戒,坚持服务人民的意识,秉持廉洁奉公的权力观,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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