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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公招不递补还欠真相一缕“阳光”

发布时间: 2014-04-14 11:43:1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张述  进入电子报

  “为什么不让我的孩子递补?他们公告里有哪一条说公示后不能递补?”在举报排名第三的考生专业不符并被查实后,王东平发现自己成绩排名第六的儿子王晨仍然无法被正常递补录取:原本需招五人的岗位,最终只录取了4人。这让王东平非常不能理解。(4月14日 中国青年报)
  这段时间,关于公开招考的信息不少,尤其是关于“萝卜招聘”的事件更是报道得颇多,究其原因,除了招聘单位和一些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特别是一些手中有权或是有钱的人想要为“自己人”牟取编制,从而发生的各种违法乱纪的事情。
  对于这种“萝卜招聘”,各地可谓是下了大功夫去打击和整治,对于公开招考这个事件的“净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而今,因为自己儿子没有递补上,王东平再次把招考单位放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情源于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韩城市人社局官方网挂出的一则关于“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公告”。王东平的儿子王晨报考了其中的“煤炭税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专管员”,王晨成绩排名第六无法进入体检。但王东平却意外发现,排名第三的考生郭美和该岗位专业需求不符。举报查实后,第三名自然无法合格,但排名第六的王晨也没能如愿进入财政局岗位。
  其实,公开招考本身应该是一件既公开性很强,但同时专业性也很强的事情,说他公开,是因为不管从招考的范围来说,还是从群众的知晓度来说,都很公开;说他专业,是因为从招考开始到结束,这个过程的每一步,都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不能有任何偏差。
  所以,对于招考单位的谨慎,我们应当给予肯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三名已经不予录用了,为何不是把后面的递补上去,而是直接取消录用名额?一句“这是我们的事,你管不着!”真心伤不起。
  于法而言,《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只规定了“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批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没有关于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过了时效就不递补了”无据可依。
  于情理而言,在现在竞争如此之大、工作如此难找的大背景下,能够通过招考进入政府部门,也是许多年前学子的梦想,他们也经过了许多的努力,才走到了现在的这一步,并且能够得到这个排名,也是经过了笔试、面试的诸多考验,着实不易,为啥要出尔反尔取消掉这个招聘职位呢?
  所以,对于公招的事情,不能关起门来讨论,而是要把过程和依据公开来,给真相一缕“阳光”,让当事人和群众看到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如果有理由,应当把理由摆出来,如果有实例,应当把实例说出来,否则,光是一句“他不认可我也没有办法”还真的没办法过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公招;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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