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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锐:请勿曲解“独生子女需6人证明”

发布时间: 2014-04-17 10:12:2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秦锐  进入电子报

  “我没想到办个生育证,要扯到6个人的证明,单位出具的再婚未育证明还不算数,非得是社区开的才行。”家住青山区的小晴(化名)近来很是郁闷,自己明明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这二孩生育证却迟迟办不下来。问题就出在办理二孩生育证时,社区要求出具小晴父母各自再婚对象的离婚证明。(4月16日荆楚网)
  独生子女,顾名思义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每个省市对独生子女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只要是没有兄弟姐妹的都可以称之为独生子女,但父母离异的要区别对待。而报道中的小晴就属于父母离异再婚的子女,所以要证明其是否属于独生子女就相对麻烦。《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的身份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必须由父母、父母离异后新的家庭成员所在村(社区)开具相关证明,才能确定其是否为独生子女。对大部分人而言,父母双方没有离异的只需要父母双方所在村(社区)开具证明即可,办理二胎生育证也就相对容易许多,所以独生子女需6人证明夸大了事实。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陆续有20多个省市启动了单独两孩的政策,二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的理念。各省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政策,对如何贯彻落实中央计划生育改革相关规定也做好了谋划。
  如何发挥好单独二孩的作用,关键要看政策能否执行。少部分人觉得单独二胎政策需要众多人证明多此一举,其实这正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在执行,让更多符合政策的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不严格执行规定,那不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是否也能通过简化的程序来办理二胎生育证呢?如果这样我国的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能否严格执行呢?
  政策制定了,恳请各界人士能够理解和适应,相关部门也要理清办理的程序和规定,给来办理手续的夫妻双方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合理、更加舒服的服务。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秦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独生子女;需6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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