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4月17日 新华网)
摘掉“O”牌的确可以让横冲直撞、耀武扬威的公车在公众眼前“消失”,但如果没有强而有效的监管和惩处机制,自认为高人一等,凡事即可摆平的特权却仍会在马路上横行,甚至会愈演愈烈。
对于那些能够按照规则办事行驶的人,无论换牌与否,都会把牢“方向盘”,对于那些不愿接受制度束缚,认为权力是为己所用的人,换了牌,失去了民众监督,只能是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摘去“O”的初衷是为了管好车,但关键还是要管住开车与用车的人。
如果公车只是简单的把“马甲”换了,却没有了加强监管而防治特权的下文,那么去除“O”牌就会沦为一场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而且还会产生浪费,这样还不如不改。
换了“马甲”的公车只能遮住 “公”与“乱”的属性,却改变不了特权“私”与“横”的事实。“O”牌只是表象,特权才是疾理,与其采取更换“马甲“治标的方法,倒不如加快公车改革达到治本的效果。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公车购买、使用的标准,明确什么情况才能用车,用什么样的车,分清公与私的界限,减少公车的购买与使用,缩小特权的基数;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与考核,通过公开等形式撕下公车“马甲”,让公车更容易辨认,民众利于监督,监管接受举报,对闯红灯、占用公交车道,横冲直撞等违章、野蛮驾驶行为,给予用车人与开车人同等的严厉处罚,遏制特权的势头。同时还应注意对帮助特权行为 “漂白”部门及责任人的监管与问责,断了特权的后路。由此让特权无处施展与藏身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无论怎样,取消“O“牌已经在全国22个省份铺开,这也是公车改革的应有之意,但相关部门理应意识到,公务车的“特权马甲”往往有很多种,尤其是“潜伏”在民用号段中的某些“特权号段”,反而更容易出现特权泛滥、失控和“李鬼”横行等行为,加重公车不文明驾驶。所以还请有关部门加强对他们的监管,莫让取消“O“牌沦为一场新形式主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刁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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