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21日转载消息称:合肥一公务员带领家人在天鹅湖边散步时遭到城管队员殴打,城管部门回应称,城管是将公务员一家当成了传销人员误伤。记者22日从合肥市外宣办获悉,打人城管1人被免职,4人被开除。(4月23日新华网)
随着“城管殴打群众”的暴力执法“乌龙事件”的继续发酵,城管部门回应称是误将公务员一家当成了传销组织,“打错了人”。试问,城管部门一句“云淡风轻”的“打错人”就想将“城管暴力执法”的恶劣影响化为无形,烟消云散吗?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也太低估群众的智商和正义感了吧。
近段时间以来,“城管”是屡上新闻头条,从“苍南打人的城管被千人围殴”到“城管自费购买谷歌眼睛,有图有真相”,城管执法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而“城管暴力执法”更是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然而,在这一敏感时期城管部门又爆出“打错人”的丑闻,这难道不是让城管形象跌入谷底吗?毋庸置疑,城管暴力执法就是违法行为,不能因是公务员就说是“打错人”。佛说,众生平等。难道是传销人员就应该被暴力执法吗?这显然说不通。即使真是传销人员,城管也应当以教育为主,而不是动不动就棍棒相加。
虽说之后城管大队负责人赶到医院赔礼道歉,相关部门也对打人城管做出严肃处理,1人被免职,4人被开除。但城管“打错人”,真的知道“错”在哪吗?
在笔者看来,城管“打错人”表面上看好像是错在将公务员当成传销人员上,但实际上真正的“错”是错在暴力执法上。试想,如果城管没有暴力执法,没有拳脚相向、棍棒相加的话,及时真是认错了人,也不可能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群众对城管也不会如此的反感和愤怒了。而造成城管暴力执法的原因就在于,一是城管自身的素质修养存在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总感觉“高人一等”,手中的“棍棒”更是权利的象征;二是政府在城管的选拔培养上存在问题,对城管的文化层次和修养没有引起重视,导致城管中的“老鼠屎”过多,打坏了“一锅汤”;三是对城管执法监督不到位,缺乏严格的执法制度。从而导致城管执法过于“随心所欲”,没有章法可言。更不能让城管执法晒在阳光下。
总之,城管“打错人”在群众中“一石激起千层浪”,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公信力,加深了干群矛盾。所以,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的同时更要好好思考城管“打错人”,到底“错”在哪?只有这样才能只能拔除城管暴力执法的“毒瘤”,而不是任其“化脓溃烂”。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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