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河南鹿邑县居民肖建鹏的户口被离奇注销,疑与他和妻子多次向上级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不作为有关。对此,鹿邑县公安局向记者证实,肖建鹏的户口的确被注销了,但无法查证原因。被指与此相关的派出所所长王枫则未回应采访请求。(4月25日 南都网)
在中国,户口是公民重要的身份象征,作用远超居民身份证。因此,户口的办理和注销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过程,以至于出现过群众办户口“跑断腿”的情况。而在此事中,只因为举报人多次举报,“冒犯”了这位派出所长,举报人的户口就这样被轻易“注销”,甚至连原因都没有一个。人们不禁要问,这么重要的身份证明像玩似的就没了,派出所长注销举报人户口的恶胆究竟从哪来?
派出所长之所以知法犯法,主要是因为他们掌握着公权。 应当说,一个派出所长并无所谓“绝对权力”,他受到来自上级的监管,一旦被证明“有问题”,其政治生命就完蛋了。正因为如此,制止和打击报复基层举报人,就成了地方权力的必然选择。这样做是有政治风险的,但敢冒风险,才能让其政治生命继续延续。
正是为了继续保持权力,派出所长不惜动用公权来报复举报者,让其就范。如果不从这起典型的案件上做出一个明确的姿态,那么公权私用者们的胆儿将越来越大,同样,由公权私用所造成的恶性案件也将越来越多。
制约公权私用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法律的缺失也是造成举报者屡被打击的原因,虽然我国法律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但作用甚微。加上相关法律严重滞后,缺乏细致、可操作的举报人保护制度,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罚缺乏威慑力,现实中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案例屡见不鲜。
因此,对于保护举报人,杜绝公权私用关键在两点。一是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举报人的信息要予以更加严格的保护,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要建立起监督和制约机制,让官员无法轻易动用公权,更不用说动用公权私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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