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条消息让消失在公众视野已久的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张海再次引起了公众关注。曾因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被判刑10年的张海,以金钱铺路打通关节,一系列“立功”减刑之后潜逃至国外。目前已有24人因此被查。(4月28日《解放日报》)
监狱作为关押犯人的场所,本该是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典范,是惩罚和改造犯人的有力武器。然而被判刑人员,以金钱铺路就能买来一系列“立功表现”,从而获得潜逃出国的机会,让公安、监察等部门之前的努力付之东流,着实让人气愤。
高墙内部本就是一个被隔离的世界,但绝对不是法律监管的盲区,相关的管理人员绝不能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自己收受贿赂、中饱私囊的工具,更不能对犯人网开一面,拿党纪国法当成儿戏。“花钱赎身”的存在,让我们认识到以下几方面问题:
个人素质问题。一个执法者的法律意识非常重要,但是他的良知更重要。在这个纷繁芜杂的社会上,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监狱是惩戒和改造犯人的场所,如果没有一个素质合格的执法者,那么法律只能沦为一种摆设,成为鼓吹天下太平的工具;惩戒只能沦为的一个口号,成为个别人员借机敛财的工具。
监管漏洞问题。监狱执法人员之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的受贿,既是由于自己内心的膨胀,更是由于监管的漏洞给了他内心膨胀的空间,监狱执法人员本身就长期处于管理犯人的角色中,很容易造成自身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优越感,监管部门如果不能严抓、狠管,很容易造成监狱执法人员思想上的错位。
举报渠道阻塞。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监狱的高墙也不例外。维护法律的庄严,不单单需要相关执法者的中正廉洁,更需要百姓的监管和监督,发现监狱内拍卖“立功表现”的人绝不仅仅一个,但为何一直都是公开的秘密?相信也有人举报无门的状况发生过,只是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而已。因此,必须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让执法者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这些披着国家制服的社会蛀虫早日被绳之以法。
“花钱赎身”的出现,警示我们对高墙内一样需要社会的关注,对权谋私者一定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的负责人追究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让制度“紧箍咒”也紧紧的戴在高墙内的执法者头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梦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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