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在召开听证会后,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贴4.3万元,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9名村干部共退赃11万元,8名村干部被县纪委开除了党籍,1人受到党纪处分。从这些数据看来,安徽省向阳乡反腐确实取得了成效,而这一切依赖的却是75岁高龄的老人借款12540元,自费打印费220,误工费22171元。本来反腐取得进展,我们应该拍手称道,但是,老人反腐自费,背后却大有深意。
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汤尊老人在2003年多次向县、市、省、中央纪委举报村干部贪腐行为,按照正常程序,相关部门就应该马上进行实地调查,又何来老人承诺自费才有相关调查的开展呢?
老人反腐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尽到了监督群体的义务。如果需要自费反腐,那都不是正常的反腐,更不是公众希望看到的。具体而言,公民有义务参与反腐,却没有自掏腰包反腐的义务。这样看来,老人自费反腐折射出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不够,举报渠道不畅通,甚至有渎职、官官相护等深层次原因。
当然,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有老人自掏腰包,才能进行反腐调查?具体的情况只有当事人才能说清楚。但是,无论作为当地乡政府还是纪检部门,都不能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特别是当地的乡政府,不能因为要依靠村干部做事,就对村干部的不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与村官“狼狈为奸”私吞公共财物,承包市政工程,造成恶劣影响。自己行得正,才能拿出勇气、魄力和决心,整治贪腐现象,不让一个腐败分子损害到群众的利益,不让一个腐败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县信访局为汤尊老人垫资反腐败一事开了听证会,并决定对汤尊补偿43741元,老人自费反腐的行为总算得到了一些安慰。但是,相关部门都应该进行一个自我反思,对工作中出现的怠慢、懒散、缺乏责任心的现象进行总结,并认真思考今后如何开展反腐工作,如何做好反腐工作。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