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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曼琳:老人反腐获补贴咋就乐不起来?

发布时间: 2014-04-29 17:55:4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曼琳  进入电子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安徽省灵璧县一名老人自费反腐扳倒9名村干部,但落下一身债务。2012年,当地政府决定补偿老人垫付的4万多元。目前老人已经拿到了3万元。(4月29日《京华时报》)
  现如今,实名举报贪官的案例不少,然而公民自费反腐,最终由政府买单的却实属首次。公民举报“问题官员”,若不被打击报复就已是幸运,还能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资助更是令人惊喜。从某种意义上说,灵璧县的汤尊老人算是幸运的,他的举报不仅成功扳倒了9名问题村官,而且相关费用还获得了当地政府的“报销”。然而,这样一出看似圆满的喜剧,笔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2003年举报贪官欠下的债务,直到2012年才算讨要到了一个说法,中间竟经历了近10年的光阴,实在让人感叹当地政府办事效率之低。
  首先,让我们抱着公正客观的态度,理清政府是否有义务为公民的反腐成本买单的问题。毋庸置疑,腐败分子是“人民公敌”,反腐既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更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使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下无处遁形。中央一再鼓励民众提供反腐线索、举报腐败官员,而这种鼓励必须以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前提,这既包括举报人免于被打击报复的权力,也包括保护举报人的经济利益。由此看来,汤尊老人因举报贪官所花费的4万余元费用,于情于理都应由政府部门进行承担。
  其次,一笔拖欠10年的反腐费用,最终却上演了政府大力支持村民反腐的反转剧,其中究竟掩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还需要深入挖掘。虽然最终,老人如愿以偿地讨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反腐花销。然而一笔迟到10年的政府补偿,其中究竟藏着多少辛酸泪我们不得而知,看到眼中的也许仅有老人当年的仗义举报和政府今日看似“慷慨”的反腐补偿。作为一名旁观者,虽然我们乐见政府补偿举报人,但这样的补偿不应是政府该承担的正常支出的转嫁,而且也不该是讨要的补偿、迟到的补偿、打折的补偿。为了反腐还要自费,这是举报人应该付出的必然代价吗?笔者认为,只有当公民举报反腐不再需要为人身安全和经济费用所发愁时,面对“全民反腐”的命题我们才能真正笑得出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曼琳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自费反腐;老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