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城区一幼儿园门口的禁停路段,曾允许家长在接送孩子时违停。但最近有一市民发现,当地启动“天网”抓拍后,她在原来的“豁免区”停车,已先后吃了10余张罚单。(4月29日《贵阳晚报》)
将离幼儿园500米左右的禁停路段规划为“豁免区”,这是一种接地气的人性化做法理应坚持下去。原来的“豁免区”收归交警支队“天网”监控管理后,停车“豁免”已不再享有。回应称,“如果大家只考虑自己方便,那城市会堵成什么样子?”市民对被抓拍的违法行为不服,可申请复议。
这种回应初看很公道,严格执法就该这个样子,应该“法不容情”。但这样的回应又显冷酷无情,如果情理法兼得岂不是更好?
不可否认,天网抓拍对促使市民遵纪守法的震慑力是显而易见的,在执行环节理应一律平等。但并非不等于没有抓拍“豁免区”的特殊情况。以前幼儿园门口的禁停路段可以违停是因为周边停车位紧张,如果此处停车位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就不应该处罚。或者在执行处罚前,应广而告之一下取消“豁免区”的起始时间,让家长早知道。
对交警部门的电子眼抓拍处罚问题历来就有不少争议,主要是质疑抓拍“很冤”, 对于处罚质疑。主要有如下几点:一者“电子眼”属于公益性管理,不能夹杂以私利行为,让执法成为逐利行为。二者“电子眼”不能成为“以罚代管”的“神器”,不能为职能部门的懒政不作为推波助澜。
遵义自去年2月启动高清监控以来,仅去年一年就抓拍到55万起违法行为。但有不少司机表示,有些抓拍“很冤枉”,比如,在一些支路停车,司机未离开也被认定为违停。如此大的数据反映,说明天网抓拍还有许多改进的空间,在区间抓拍设计上还有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正确的做法是,交警部门要广纳民意或借鉴外地经验予以改进。对那些特殊场地,比如学校周边对接送孩子时段需临停的车辆,特别支路停车处等可以设立合理的“特区”免罚。
作为交警部门,天网抓拍归根结底还是为民服务的,那么对于来自于群众的呼声就要采纳,天网抓拍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有“人情味”的。这也是一种践行“群众路线”的体现,其实顺应民情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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