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退休高级领导担任企业“高参”、“顾问”、“董事”之类的现象已经不算新鲜了。
近日,有媒体报道,根据上市公司公报不完全统计,5月份以来,已经有9家上市公司的9名独立董事辞职。对于这些在任或离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的原因,有些公告中明确说明是根据去年中组部出台的18号文件精神,有些则语焉不详仅仅说明是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
自中共中央组织部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社会对中组部严管高干企业兼职的规定总体上是持赞成的态度,认为此举“有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还公众一个明白”。这是因为,高干到企业兼职无形中会出现寻租的现象,既会影响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正常作用,又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官员腐败可能。
而企业之所以把这些退居二线的“老领导”当成“香饽饽”捧在手心,无非是这些高干身上长期积淀了大量由公权力附带的广泛的公共资源,可以帮助他们谋取利益。从现实的许多商业腐败案件来看,这些前党政“大佬”们也的确有这样的能量,能够为为“一般人”所不能成的事,帮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要防止官员通过兼职谋取不正当利益,归根结底要管好公权力的使用者。权力乃天下“公器”,本身并无善恶的属性。是谋福祉还是求私利,权在于用权者本身。
“反腐先管权,管权先管人”。现在要做的,主要有件事。第一,不折不扣地贯彻《意见》以及其他早期的规定,严禁有规定不遵守的现象,做好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第二,配合中央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东风”,加快关于商业竞争方面的立法工作,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经济环境。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教育,把外部的司法、行政、舆论等监督与内部的道德自我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他们能够“安守本分”,严守官道。
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管住、管好公权力,切除“官商合作”的毒瘤。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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