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裸官”成了流行词,也成了反腐新“爆点”。整治裸官,各地纷纷行动。媒体报道,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对“裸官”就不该“和风细雨”。无论是禁止提拔“裸官”,还是调整“裸官”职位,都传达了一种信号,即无论从政治忠诚考虑,还是预防、排除腐败风险,中央、地方不支持“裸身做官”,甚至是最大程度限制“裸身做官”。
高层对“裸官”的管理越来越严,但也需警惕“裸官”的变通应对。比如,以隐匿财产、骗取购房资格等为目的的“假离婚”日益增多。“裸官”未必不会通过“假离婚”,与移民国外的家眷“断绝关系”。离婚了,从法律上讲,已经“没关系”了,这种情况如果不认定为“裸官”,也就不影响其仕途,可能正中某些人的下怀——“假离婚、真裸官”将避开有关弃用规定,官员已加入外籍的前配偶和孩子,照样能靠“国内供给”在国外潇洒。
真正遏制贪腐,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我们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不选什么人,同样也是风向标,也影响到作风和党风。裸官只是一个小切口,深化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必将释放出更大“改革红利”,增强社会信任,筑牢民意基础,促成中国进一步发展前行。
这些年来,从公示、测评到考核、竞聘,干部选任制度日趋合理、完善。但制度建设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新的发展形势需要新的制度构建,这是制度文明的基本要求。从这个角度看,管住裸官,正是制度的一种自我完善。在建立制度上,没有空白;在执行制度上,没有例外,才能真正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走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裸官”不得获提拔,不得任一把手,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可以让官员知道不做“裸官”更有前途。但不做一把手、不提拔,同样可能会腐败。腐败的本质源于权力的不受监督和寻租,因此,日常对“裸官”权力的监督一样非常重要,而这归根结底无非靠的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衡。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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