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12月15日《人民日报》)
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裸官的出现与反腐力度的加大形成鲜明的对比,监管裸官早已成为预防腐败的工作重点。即将过去的2014年,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裸官”被清理。“裸官”缘何成为反腐“新焦点”?
在我国下大力清理“裸官”的同时,存在着一种反对的声音。一部分人认为,官员家属出国纯属个人自由,清理“裸官”有悖“无罪推定”原则,如此大规模、重手段的清理“裸官”有“矫枉过正”的嫌疑。
然而,话不能这么说,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人,虽然公众有跨境的权利,但对于手中握有公共权力的官员来说,即便是个人需求,也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否则只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和公众福祉。
此外,按照相关数据显示,八成贪污案与“裸官”相关。“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裸官”将家眷安置他国,为贪腐找后路的嫌疑不能自白,即便“裸官”当下不涉及腐败问题,也反映出“裸官”对自身要求的不确定性。
同时,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对国家有热爱和献身精神,但“裸官”把配偶和子女安置国外,难道不是缺了对国家的忠诚和信心?既然“裸官”对国家不抱希望,那他们怎么能够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站在为人民负责的角度,对“裸官”的清理再怎么“矫枉过正”都不为过。加强对“裸官”的管理监督、对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裸官”进行岗位调整,都显示出中央大力整治腐败的决心,这一决策部署可谓深得民心。
既“裸官”,就让他“丢官”。对待“裸官”,不仅要对其任职岗位进行常态化管理,还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那些“裸官”们“跪安”,“洗洗睡”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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