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郑州市海文实验幼儿园发生一起意外事件。园方邀请派出所民警赴幼儿园教授安全防范知识。不料在安全防范教常识教育演示环节中,一位民警的手枪走火,一发子弹射中地面,弹起的水泥碎屑致使4位家长,1位儿童受伤。事发之后,公安部门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5月30日《新京报》)
原本是为提升幼儿园安全防范意识进行的一场教育活动,因为一枚“走火的子弹”转而成为一些儿童挥之不去的“灾难”,这样的结果不禁令人感到遗憾。事后持枪民警表示对于枪里有子弹的事实并不知情,以至于为了满足家长和孩子的好奇心,展示时增添了对地验枪环节,才有了原本不该出现的可怕一幕。
虽然这起意外事件并未造成太严重的伤亡情况,五个人均为皮外伤,但这一枪确确实实也为公安部门的枪械管理及使用制度敲响了警钟。民警配枪是为了处理社会突发暴力恐怖事件,为了社会的稳定而非制造混乱,枪口对准的是敌人而非无辜的民众。
伴随社会治安情况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开始实施民警配枪巡逻,这项措施对于维护社会治安,震慑敌人起到了有效作用。而民警配枪制度的广泛施行,枪械制度及规范使用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基层民警的配枪如何保证“枪不离身”,在何种情况时民警可以拔枪射击,枪械在何时取用和归还,各地都出台了相应制度以保证民警配枪不成为威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如今看来,公安部门不但要对治安巡逻当中的用枪制度进行规范,在基层民警进行安全教育时也应制订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无论从教育课程设置上,还是从安全科目的演示活动上来看都需要规范化、标准化,基层民警按照上级标准执行,既增强了教育的科学性,又能防范因各自为政导致突然情况的发生。
当然,这件事不仅要从公安、民警方面来分析,幼儿园、学校方面也需要去反思自身在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方面的不足之处。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提升他们在遇到特殊情况之下的应急能力十分重要,掌握一些必备的自救知识与方法,远比一些所谓的“展示”要重要许多。园方、校方也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对于现有教育方式和内容进行变更与完善,以便使安全教育达到最好效果。
安全问题无小事,特别是对于幼儿园、学校这些人员密集,抵抗力弱的公共事业地区。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坚持对于学校、幼儿园在高峰时段的安全秩序的维护和疏导;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在自身教育当中培养学生在遇到突发事件之后的灵活处理能力,保证在最短时间脱离险境。
总之,面对安全问题,所有人的意识当中都不能存在麻痹思想,不能安于现状,必须正确、冷静对待,努力完善各个环节。毕竟生命不能复生,“擦枪走火”的损失有时难以弥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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