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汉阳区针对“闯红灯”不文明行为出台新措施,规定行人被发现过马路闯红灯之后,无须再强制性缴纳10元罚款,但要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据悉,该方法实行一周以来,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6月2日《长江日报》)
这一新举措被称为“接力站岗”,效果显而易见,也得到了很多行人的支持。不过也有人对这种“新法子”表示反对,最具代表的意见是觉得强制站岗有限制人身自由之嫌。但正如网友所说,“你不闯红灯不就屁事都没有了吗”,所以,别动不动就拿“人身自由”说事,太矫情。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一直是个难题,各地也出台了五花八门的治理措施。比如,上海、南京对违规行人进行抓拍,事后不同程度予以曝光;郑州试点行人违规,单位受罚;在广州,违规行人或交20元罚款,或强制在现场看半小时录像,等等。
但每次一项新的措施出台后,总有各种各样的反对声音。总结来看,大致如下:你严厉整治吧,他说罚款解决不了根本,这是道德问题;你提倡文明过马路吧,他说批评教育根治不了乱象,执法者要有作为;你反过来严格执法吧,他又说你限制人身自由,还是要提高全民素质。总之就是一句话,贱人就是矫情!
整治“闯红灯”,还有些声音也很刺耳:机动车乱闯斑马线,我什么不能闯红灯?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闯不行……这些意见都有建设性,但也不能为“闯红灯”的行为辩护。整治“闯红灯”与整治机动车闯斑马线、合理规划信号灯有冲突吗?显然没有,应该同时进行。
坦率地说,闯红灯“接力站岗”并不完善,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而所谓的不完善,无非是选项不够多,因为有人建议,应该有罚款、站岗执勤、观看录像、社区服务等多种选择,如果能再人性化一点,像深圳那样推出20分钟、40分钟、60分钟的站岗时间就更好了。
出尽花样,无非还是为自己“闯红灯”找借口,却从未反思自身的道德素质问题,这就是大部分闯红灯者的嘴脸。回头再看闯红灯“接力站岗”的争议,也是同样的调调,似乎那些闯红灯的人倒应该翘着兰花指摆出道德优越感来。
不就是嫌整治“闯红灯”不人性化么,有人性化的——交罚款、义务执勤、通报单位、社区劳动……随便选,套餐还可以打折,会员还有包月服务,这TM多人性化。可是再这么乱闯红灯,迟早要自作自受,而对于那些执意乱闯红灯的人,也只能奉送一句话:“no zuo no die”。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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