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汉阳城管部门针对违规新人有新的招数: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若被发现,必须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个犯规者才可“下岗”。这是一场文明接力,据悉,新方法实行一周以来,违规行人与此前相比下降五成。
有别于传统的经济处罚,需要违章者付出更高昂的时间代价。这样做的方法是很值得提倡的:首先,这样的做法保障了市民的安全,缓解了交通的压力;其次,这种一对一的方式比罚款更容易让人接受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但这只是城管部门的新规定,有些人难以信服城管制定的规章制度,那这就需要各方的同理合作,将“一对一”的方法很好的实施下去,共同为城市的安全出行做出努力。
首先,政府部门应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文明出行的规章制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危害严重性的认识,使道路安全的宣传教育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并逐渐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但在形成这个局面之前必须要以给予交管部门、城管部门一定的权力,并且要明确权力之间的界限,防止出现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情况。
此外,马路“任我行”出现的主要因素就是行人,行人的行走总是存在随意性、散漫性、方向性多变等不定因素,因此要很好的实现城市安全出行的目标就必须在行人的思想意识上做组功夫,让他们有安全意识,了解闯红灯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城市“一对一”的效果甚为明显,因此,想要长久的发挥其作用功效就要将这个方法上升到制度层面。要深入的了解当下社会的交通情况,针对具体交通情况,不断征求民众的意见,广泛的集中民智,切实的珍惜民力形成相对具体的“一对一”的惩罚制度,为城市交通的畅通无阻做贡献。
现在的城市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与之相应的交通拥堵也应运而生,人们总是为了节省红灯拖延的十几秒的时间而任意闯红灯,结果永远失去了等红灯的机会。所以现在“一对一”的惩罚制度很好的制止了马路“任我行”的发生率,并容易让人接受,我相信在在“一对一”的持续实行情况下会杜绝马路“任我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南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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