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日宣布对多达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岗位集中调整,还有200多名官员在被查出“裸官”后选择“迁回家人”。(人民网 6月6日)
在中央重拳反腐的打击下,越来越多的贪官污吏被绳之以法,在这贪腐群体里有那么一类官员被我们称之为“裸官”,他们贪腐敛财、亲人和财产早已移居国外。“裸官”的存在不仅会降低人们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而且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广东“裸官”问题突出,在中央地把巡视组的督导下,广东迅速行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多达866名“裸官”分别被采取了提前退休、调离重要岗位、迁回家人及自行辞职等方式进行处理。在这四类处理方式中,笔者认为“迁回家人”这种处理方式还应该将国外的财产“迁回”国内、家庭财产和家人就业情况进行公开,不然仅仅“迁回家人”就会让群众觉得这是暂避风头的缓兵之计。
今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文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一举措可以有效防止干部带“裸”提拔。另外,对于那些已经“裸奔”的官员,在要求他们将移居国外的家人迁回国内的同时,应该明确要求将国外的全部资产也转回国内,不然必定留下举家择机外逃的隐患。
陕西省日前也出台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对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得列为提拔对象。笔者认为,坚持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对虚报瞒报的查处力度,不仅便于群众监督,而且还可以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裸奔”。只要领导干部的家人、财产就在群众身边、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就能减少领导干部贪腐的可能。
我们有理由相信党中央的反腐高压态势绝不是“风一阵、紧一时”,而是一种新常态,只要我们的领导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能在有限的职业生涯中实现个人价值。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杰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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