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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娇:别让下属成为“酒池”中的“替死鬼”

发布时间: 2014-06-12 10:41:1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心娇  进入电子报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几乎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狠刹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一种怪现象频频冒头:部分领导干部“禁酒”之后,作为下属的普通公务员却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接过重担”,替领导频频举杯。(6月10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适量饮酒能够颐养身心,但凡事过犹不及,若官员整天只顾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喝着酒说话、红着脸办事、晕着头决策”,官员形象、政府公信力难免沦为“一地鸡毛”。
  有言道,从猿变成人需要几万年,而从人变成“猿”只需要一瓶酒。公款豪饮不仅挥霍浪费社会财富,还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近些年,一些公务人员包括领导干部酒后失态、醉酒驾车肇事、喝酒致死等新闻我们见得还少吗?官场“酒池”的精神遗毒不除,将贻害无穷。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一年多以来,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公款吃喝现象明显减少。但是在某些地方“禁酒令”却未能达到预想的效果,更甚者一些领导干部为规避违规风险,让下属成为“酒池”中的“替死鬼”。笔者认为,“禁酒令”如此被阳奉阴违,和部分官员的政绩观和交际法则有着直接关系。某些官员靠着喝酒来表达对上级的忠心,而领导也乐于把酒量当成能力的一项硬性标准,将违规风险转嫁给下属。这种权力催生下的“双赢”,使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来,而并未得到根治。
  三千多年前,商纣王“酒池肉林”最终亡国的故事并不是一个传说。若是这种由酒桌上“代领导受过”建立起来的关系成为部分领导干部重用提拔的考量因素,将会严重破坏选人用人的公平性,进一步恶化官场政治生态,甚至会影响党风政风,腐蚀党的执政根基。
  别让下属成为“酒池”中的“替死鬼”,首先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应创新监察思维,练就“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违规行为,从而防止上演酒宴“变形记”。但是,这只能治标,要真正遏制这一现象,关键还得完善公务员奖惩考核方式,制约领导权力,破除以酒量作为选人用人的陋习,督促公职人员常怀廉洁之心、常存律己之念,还官场一片风清气正。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心娇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酒池;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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