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一律不允许饮酒,实行最严厉的“禁酒”政策。(8月21日新华网)
“酒逢知己千杯少”,“感情深、一口闷”,在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并逐渐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酒局文化”。有人说,酒桌是一个联络的场合、公关的场合,无论商场还是官场,喝酒都是一个很重要的外交手段,因此,生意酒和官场酒这两种酒是必须要喝的。官场酒局是我国历朝历代的公务员们无法避免的应酬,而其中衍生出的“门道”更是让人倏然,莫怪乎民间流传众多关于官场“酒局文化”的段子。此外还有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些顺口溜,也能说明官场酒局有“文化”:“酒风看作风,酒瓶看水平。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党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欠培养。”“酒场就是战场,酒风就是作风,酒量就是胆量,酒瓶就是水平。”
有人说,官场酒是最虚伪的。“人是真的,情是假的;声音是真的,话是假的;酒是真的,味道是假的;求神是真的,敬神是假的;笑声是真的,高兴是假的;权力是真的,不在乎是假的。”笔者认为总结的很对!然而,无论怎么虚伪、怎么无奈,许多干部还是乐此不疲的该喝、不该喝的还是都喝,极少有人拆穿这个官场酒局上盛行的“潜规则”。
上午像包公,中午像关公,下午像济公——这是一些地区“迎来送往”干部接待的形象写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出击,从“八项规定”到“六项禁令”、纠“四风”,再到各地出台的“禁酒令”,整治公款吃喝、迎来送往等歪风邪气成为了各级政府的重头戏,大肆横行的“接待歪风”得到明显遏制。那么,严令之下,官场“酒局”之风是否得到了遏制?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地区“接待就是生产力”的沉疴陋习仍然存在,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而且,接待过程中的奢靡之风以及荒诞的“酒局文化”依然疯狂,也正因此,导致一些地区出现干部因陪酒成为“烈士”的悲剧:从早年的京城处长醉死重庆合川、安徽潜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因接待醉死,到去年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区东京城林业局党委书记因公款宴请上级而醉死,再到今年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干部肖某在陪餐后因酒后呕吐窒息死亡、安徽祁门县公安民警朱璘陪领导“交流学习”期间醉酒摔死……
事实上,大部分干部是不愿意去参加这种酒局的,喝多了伤身,而且还有成为“烈士”的风险,劝酒的、被劝的其实都不愿多喝,但又怕被误认为不尊重对方。“禁酒令”无疑可以成为干部不喝酒的挡箭牌,尤其是对接待任务缠身的基层干部而言,更是一种解脱和保护。
许多地方都曾陆陆续续出台过“禁酒令”下,据说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在笔者看来,在这种官场“酒局文化”中,一份“禁酒令”能起到的效果如何,还真不可高估。要让“禁酒令”真正遏制住“酒风”、打破官场盛行的“酒局文化”,关键在于要明确处罚细则,逗硬惩戒,严格追责,而不能简简单单的一禁了之、沦为一纸空文。
稿源:荆楚网
作者: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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