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副职,却未正常上班,连一把手都很少看到他。正常上班仅三个月,却又出事了。因为近期发生的打砸租户事件,陕西省神木县财税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陈志平变得广为人知。(6月19日《南方都市报》)
神木官员打砸、泼粪,其流氓的可耻行劲,激起公众愤怒,引起骂声一片。而当事官员坐拥有上亿资产的“惊人内幕”,更让公众瞠目结舌,惊讶不已。随着纪检监察部门的快速介入,事件真相大白。而“红顶商人”陈志平的“发家史”,折射了“监管”之殇,更难逃腐败的“嫌疑”。
不论是从1984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不要与群众合办企业的通知》还是2011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干部及其亲属都严禁经商”。身为老干部、神木县财税监管检查局的副局长陈志平“自是心知肚明”,而陈志平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不仅低价购入煤矿,当起了“老板“,更是一路畅通无阻地建立起了“财富王国”,在这“红顶商人的”财富故事的背后,有权利放纵的张狂,公权谋利的疯狂,更难逃腐败的嫌疑,是一封公开的“举报信”。
而随着事件的进一步深入,事件变得更加疑点重重。试问,一个整天忙着炒煤矿、倒卖土地的,平时都不正常上班的“公职人员”,是如何登上副局长的“高位”的,是能力突出?业绩突出,还是“钱权交易”合谋下得到的“乌纱帽”?如今,陈志平升官史公众也无从考证。而单就“副局长长期不上班”时,究竟又有着怎样的“秘密”,是财税监管检查局事务太少?还是副局长无事可干?还是该局管理不严,管理不力?监管如同虚设才是造成副局长“在位不在岗的”根源所在。
“红顶商人”陈志平打人事件性质恶劣,影响重大,极大的破坏了领导干部形象,影响了党员、干群形象,损坏了政府公信力。而今,纪检监察部门高效办案,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是重点,而让“打人官员”受到应有的处罚,才能消除官员打人的恶劣影响,才能正风肃纪、以儆效尤!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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