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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富:200万善款应该捐给收养孤儿的学校

发布时间: 2014-06-25 15:15:4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文富  进入电子报

  2014年6月23日,广东深圳,来自广西隆林的14岁少年杨六斤,因父亲去世,母亲改嫁,4年前爷爷奶奶也相继去世,他成了一个孤儿。每个星期只能从堂哥家中领10元生活费的他,为了生存他只得吃野菜抓小鱼。5月底时他的故事被广西电视台播出,随后深圳一所学校在其堂哥的同意下将其接走读书。时过半月余,六斤又因获捐得的200万善款被亲戚和当地政府从学校接出强行带回老家。(6月25日中国日报网)
  首先要问,作为孤儿,杨六斤的监护人应该谁来担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主要是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有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作为堂兄,如果能积极主动地将需要监护的堂弟领回家抚养当然值得称赞,可问题是杨六斤在4年前沦为孤儿后是通过“吃野菜抓小鱼”活过来的。据说这个堂兄在那段时间里每星期支给杨六斤10元钱生活费,也就是平均每天1.4元钱。而如今的1.4元钱能不能让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吃饱,这位堂兄不是不清楚,不然杨六斤也不会去“吃野菜抓小鱼”。如果说这位堂兄那段期间是对杨六斤尽着监护人的“义务”,那么他的这种“义务”可以说是一种虐待,所在当地政府也没有及时出面改变杨六斤的艰难处境,是深圳一所有爱心的学校通过媒体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承担起对杨六斤的抚养和教育,而这时的这位堂兄,并没有因为自己对堂弟监护不够而感到愧疚,而是同意杨六斤另投监护人。直到半个月后,在杨六斤获捐得200万善款后,这位堂兄和当地政府才将并不愿离开学校的杨六斤强行从学校接出带回老家,笔者不禁要问,他们到底是良心发现,还是发现了他们的致富之路?总之,杨六斤自被深圳这所好心学校接走后,这位堂兄就已经丧失了对杨六斤的监护资格,其所在当地政府也不该这个时候出头露面,强行将一个“200万身价”的孤儿带走,这与抢劫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因此建议司法、民政等部门能积极介入此事,一方面要尊重杨六斤本人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200万善款的监管。
  笔者还认为,200万善款是社会许多爱心人士对一个孤儿的援助,却未必等于这笔巨款就该完全属于杨六斤的个人资产。介于曾收养杨六斤那所学校的爱心,这笔善款应该交给该学校管理,在保证杨六斤健康成长的同时,还可为他们更广泛地释放爱心提供帮助。如果这样不妥,也应该将善款交给相关福利部门,而不应该让一个早已丧失监护资格的堂兄介入进来。也介于这位堂兄曾对杨六斤给予的一定的资助,可以对其适当补偿。如此,即可让社会的爱心不寒心,也能让那些唯利是图的假善良不再亵渎真善良。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文富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孤儿;200万;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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