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信息管理办法,基金会需要披露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但基金会总数排名靠前的广东和江苏,透明指数却排名倒数,公众在公开渠道无法找到基金会的年报全文和摘要。在善款流向榜单里,北京只有8%的基金会对此进行了披露。(7月8日新京报)
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包括了财务信息和善款流向信息,能看到善款的收入情况和流向信息,而摘要里则根本没有善款流向信息。广东和江苏的善款收入和流向,给公众的是一个大大的“Χ”;即便是信息公开做得相对较好的北京市,也只披露了摘要,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善款收入情况,而无从知晓“善款都哪儿去了”。
关于中国的一些慈善性质的基金会,近些年来似乎一直在非议中前行。民众不太相信中国的慈善、中国的基金会,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乃信息公开的不透明,离民众的期望值有很大一段距离。据民政部《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显示,全国有42%的慈善组织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37%的慈善组织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90%的公众不接受目前的披露程度和方式。
美国著名法官布兰狄西说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路灯是最好的警察。这句话对于慈善机构同样适用。中国的慈善机构要重新挽回形象,吸引民众的参与,就必须朝民众内心最期待看到的方向努力,让民众不仅能够看到自己捐的钱究竟被花在了什么地方,还要能看到管理慈善机构的人平时都花了哪些钱,以及他们是否值得信任。
正如白岩松曾评论的那样:“人群中从来不缺乏爱,关键是如何完善我们的法律环境,完善我们的慈善机构的建设,去激活人们心中的爱,这才是当下中国慈善事业最大的使命。不管中国如何富裕,相对贫困总会有,我们的援手永远不会多余。”
慈善机构作为非政府组织,没有权力也没有钱,靠的是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机构最宝贵的软实力,同时也是最脆弱的“软组织”。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防线,慈善机构一定要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基金会总数排名靠前的广东和江苏在信息发布上“零公开”,这让乐善好施的人情何以堪?民众不能监督捐出去的钱,那就可捐可不捐了,慈善机构想过这个问题没有?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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