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昨日在12380举报网站通报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其中包括广东查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钟立被免职,其父———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月9日人民网)
28岁中专处级干部,再次让我们看到了所谓萝卜招聘、火箭提拔背后的“拼爹”潜规则:因为老爹钟勇生是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官二代”儿子钟立19岁中专毕业后直接被录用到国土局事业单位,这其中可能老爹钟勇生招呼都不用打,自然有人就屁颠屁颠给办理录用手续了。而那让无数大学毕业生都羡慕的国土所却根本不是钟立和其老爹能看上眼的地方。此时,钟勇生终于抬手打了一个招呼,五华县委书记连忙指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某,组织部长幸某某协调办理钟立的调动手续,无中生有建立起公务员档案,从没到国土所上过一天班的钟立直接调入五华县委办。后来十年间钟立在老爹权力运作下调入司法系统,先后担任梅州市委610办综合业务科科长、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委、梅州市技师学院副院长。
在钟立调动升职期间,为他调动提供过方便的官员及其老爹职务也都是随着这位“官二代”职务一起“水涨船高”:其老爹升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五华县委书记李金元升任梅州市政协主席,张某某、幸某某等十人虽然没有公开姓名职务,自然官职也都是有所跃升。
对于这样一起在当地几乎人所共知的萝卜招聘、火箭提拔事件,我们看到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却似乎始终装聋作哑,当然,这也难怪:五华县纪委是在县委与市委领导下工作的,市县领导们头上的苍蝇五华县纪委哪敢拍呀?至于广东纪委,那自然是山高皇帝远,自然也就民不告官不究了,就算有人反映到省纪委,那么多大案要案还查不过来呢,省纪委也是把信转交给市纪委处理,于是举报信自然也就绕一圈回来,绑下“石头”沉入大海了。
不过,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广东,让人民群众再次有了反映问题的机会,“八府巡按”直接过问下,广东纪委终于坐不住了,于是才有了此次查办与问责事件,中组部也将此案件做为了一起违规干部选拔典型案件来全国通报。不过,高调处分的背后却是处处透着一种“亲妈打孩子”反常现象:钟立被免职,但依然由市人社局按事业编制安排工作,其父钟勇生只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金元、张某某、幸某某等12名官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张某某、幸某某等十人甚至连名字都没“舍得”公布,果然是“亲妈”呀!
“高举板子轻轻落”,我们看到这些严重违法乱纪的官员一个个几乎头发丝都没有受到伤害,就算钟立,依然还是让无数人羡慕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想而知,只要老爹威风不倒,用不了几年,其依然还是会很快高升。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是秦末大泽乡起义领袖陈胜的名言。一个厅级官员能轻松把中专生的独生子28岁拔苗助长为处级干部,如果官员个个如此,那么天下岂非真的要以官论种、人以权分、代代相传了吗?如此党的最高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又被抛到了何方?
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条例》,《条例》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任职都做了明确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十款严厉禁止行为:(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八)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很明显,以上十二名官员已违反以上四项规定应予重责双开。按《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这种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用人不正之风、干部档案造假事件,地方党委、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均应该被追究责任。这里却再次出现了“亲妈打孩子”现象,甚至连“骂”都免了。
各种“拼爹”潜规则的背后,折射的是权力的泛滥,层层监管部门的失效,党纪国法的苍白无力,而此种“亲妈打孩子”形式化处分,无疑给更多官员传递出鼓励的信号,令早已严重受损的党政公信力更加雪上加霜。对此,笔者认为,要想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需首先让权力代表相应的责任,只有建立起严厉的违纪追究制度,才能真正让权力利益与权力风险系数对等,官员才能时时保持权力清醒,不敢越雷池一步。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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