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地进行“镀金”展演的现象,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组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予以坚决制止。(7月9日人民网)
近年来,我国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鼓励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勇敢“走出去”。各地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些扶持文化“走出去”的相关政策,但由于缺乏引导、管理不到位,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打着“文化交流”、“走出去”的名义,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地出国“镀金”演出,导致“赔钱赚吆喝”、“自买自唱”、“自娱自乐”,“烧大钱、包大厅”、“观众不够演员凑”等“囧”态百出,不仅损害了国家艺术的尊严,更是丑化了中国文化的形象,降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效果,不利于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
我们要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但绝不是通过“买卖”、“赔本”的方式。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美其名曰“文化交流”,不惜“赔本”到海外“镀金”,致使文化“走出去”乱象丛生。拨开乱象,睹著知微,我们可看清其中的“奥秘”。
一方面,违规出国“镀金”的背后是扭曲的文化政绩观在作祟。一些地方政府借着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东风”,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罔顾文化传播规律,不惜花重本把自己所管辖的艺术团组送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进行所谓的“文化交流”,加以大肆宣传炒作,只为了在年终总结报告上“书写”本地文化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绩”。2010年,文化部曾下发紧急通知,叫停此类违规“镀金”行为,但无奈没有刹住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根深蒂固的、扭曲的文化政绩观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遭到部分国人崇媚洋外的自卑心理和评判标准的“绑架”。部分国人觉得外国啥都比本国的好,从飞机大炮到文化教育,侃侃而谈,不一而足。认为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是文化高水平、高品质的象征,艺术团组能“到此一演”便是对其艺术水平的最好说明。因此,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顶风作浪”、冒着违规被罚的危险,就是为了迎合部分国人崇媚洋外的自卑心理和评判标准。其实,维也纳金色大厅并不代表音乐界的最高殿堂,而是它的地板和墙壁是木质结构,音响效果较为出色而已。
推动文化“走出去”是一个“东学西渐”的过程。在全国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大背景下,各地各级政府、文艺院团除了要端正文化政绩观、保持从容不迫的心态之外,还需要更多的国人摒弃崇媚洋外的自卑心理,以自己的评判标准去正确评价艺术团组的文化艺术水平,牢固树立本国文化自信。如此,中国文化“走出去”便越走越宽、越远、越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进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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