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一条“矿难瞒报”举报线索的核查途中,负责核查的地方官员强令正在采访拍摄的记者删除自己的照片,并称侵犯自己“肖像权”,一不小心成功“上位”新闻当事人。(7月21日 新华网)
果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有肖像权”,奇葩雷句横空出世,大众的听觉神经再一次被雷得天翻地覆。是真的在意“肖像权”被侵犯,还是另有隐情?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我有肖像权”,你们怎么看?笔者认为只不过是病急乱投医,哗众取宠罢了。
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必须同时具备几个要素:是否涉及到本人的隐私,是否给当事人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仔细分析当时情况,侵犯肖像权一说实在是站不住脚。要是从危机处理方面来看的话,笔者只能认为该领导可能第一次面对媒体,怕羞。但是,对于政府工作,群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当发生矿难这样的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事件时,媒体曝光是合情合理的,“肖像权”真的是难以服众!
官员拒绝上镜,我们不得不想到这是他在躲避监督,推脱责任。欲盖弥彰的在乎形象,声严厉色的呵斥记者,态度上的蛮横和理由的牵强都逃不过群众的法眼,“肖像权”非但没成救命稻草,反倒成了导火索,引来一场空前的口诛笔伐。媒体向来揭短亮丑,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事情,决不是随随便便拿借口就能搪塞。该官员妄想用领导的特权左右正义的曝光,自撞枪口还自得其乐。懒政不为、推卸责任、意识淡薄、“四风”盛行……种种不良风气侵染官场。
“我有肖像权”,如今又是奇葩雷句,站出来,负责任地说句话,难道就那么难?这是群众的悲哀,是赤裸裸的践踏民心。如果今天是件出名亮相的喜事,也许就是争抢上镜的景象了。
“当官者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遇事躲避推脱算个什么官!一切借口和托辞都是自取其辱,为民出头才是根本。“肖像权”不是危机公关的说辞,“神回复”不是敷衍群众的手段,荒唐可笑的小丑行为自会让自己“见光死”。笔者希望这件事情能给官员们敲个醒钟,扫除身上的“四风”之垢,将权力用在刀刃上,自觉接受媒体公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是王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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