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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保障房质量该由谁“作保”?

发布时间: 2014-07-28 16:42:0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欣  进入电子报

  广东清远英德市石牯塘镇鲤鱼村横山下村的新村建设开工前,镇府称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但新村刚建成,几十套房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为此,村民频繁奔波于各政府部门间求助,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归他们管”。横山下村的新村建好一年多,部分房屋还无人住。(7月28日 《南方农村报》)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一项政府为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的民生工程,其自身的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更是关系到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丝毫容不得懈怠。近年来,根据党和政府在民生项目投入的增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也迅速增多,但是在建的同时,多地建设房屋被爆料存在偷工减料、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这次石牯塘镇的新村建设刚刚建成就出现质量问题,显然也严重违背了党和政府建设新村的初衷。
  质量合格,应该是建筑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不能违背的“硬条款”。事实上,这些质量问题都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有关,而出现这种质量问题监理方和政府部门都逃脱不了监管不利责任。在保障房质量控制的流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容不得半点马虎,对房屋验收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检查、规划验收、质量验收等环节也必须进行硬性约束。从施工单位到监理方、政府部门如果都按规章制度行事,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如此才能避免,诸如墙体开裂、楼板漏水等质量问题。
  保障房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惠及当代甚至几代人的民生工程,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在保障房的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市场准则和法律规范,政府也要做好从严监管,并设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根除保障房质量不保的“恶疾”,给群众的保障性住房安全加上“保险栓”。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欣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保障房;质量;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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