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顾一娴:“援建”有风险,防控须有力

发布时间: 2014-09-18 14:38:1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顾一娴  进入电子报

  当前,保障房建设中最大困难在于资金不足。因此,除政府投资、社会融资外,许多地方都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或直接投资建设保障房,破解地方政府保障房资金难题。(9月16日人民网)
  大力兴建保障房,是本届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一个重要举措。由政府出手推进保障房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以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既是民生工程、发展工程,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
  然而,现实却是,由于建设保障房不像商品房那样有丰厚的利润空间,因此不仅开发商对此缺少兴趣,地方政府也“雷声大雨点小”,忽视投入,导致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然而与保障房建设资金紧缺对应的却是,住房公积金大量沉淀,尤其是闲置资金规模已达数千亿元。因此,闲置的住房公积金,吸引了有关方面的注意。
  公众性资金用于建房不是中国首创,新加坡政府中央公积金的重要用途就是建设公租房,美国养老金也用于投资股市,这些都能实现很好的资金保值增值。各国实践经验说明,建房、投资股市都是可行的方案,因此,笔者认为,让闲置的住房公积金去“援建”保障房也应当是可行的方案。一方面,保障房资金缺口巨大,而住房公积金闲置金额巨大,如果能有效利用闲置公积金,有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保障房建设将迎来新局面,从而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另一方面,闲置公积金结余在账上,收益是非常低的,让他们“援建”保障房,势必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此外,目前的公积金使用实际上是“穷帮富”,因为钱大多被中高收入阶层拿去买了房,如果将公积金用于建设保障房,并且优先服务缴存群体中的低收入、买不起房的缴存者,从一定程度上讲,可以实现 “富帮穷”,使公积金制度更显公平。
  既然住房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建设的做法是“双赢”之举,那么,该“援建”确有可操作性,的确应该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接下来,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让此“援建”具有安全性和保障性。毕竟,用住房公积金“援建”保障房是有风险的,如果资金监管不到位,损害了缴纳人的合法权益怎么办?保障房的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如果赔本了怎么办?如果赔本了,谁来负责?如果有红利,又该怎么分……这些风险都是我们必须去认真思考,并想方设法来加以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公积金“援建”保障房建设,必须首先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使用,要下大力气防控“援建”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方面,要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参与到住房公积金运行当中,重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条件、贷款利率、账户监管等方面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群众有交代,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使用上增加透明度,具体投向哪些项目,每个项目的投资额度、项目进展程度等都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从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项目贷款工作运行机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顾一娴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何青)
关键词:保障房;住房公积金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

瑕侀椈鎺ㄨ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