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徐州鼓楼区市民董迎合被曾被称之为“超级酒鬼”,他一天需要大量的喝白酒,有的时候最多一天需要喝6斤白酒加10瓶啤酒。他先后6次被送精神病院戒酒都没有成功。如今他终于在爱情的感召下,在女朋友的帮助下戒酒成功了,现在一两白酒都喝不下。(7月28日《彭城晚报》)
“超级酒鬼”不再是酒鬼自然是可喜可贺的事情。他的戒酒成功是在女朋友的帮助下完成的,为了爱情,董迎合战胜了酒虫。但是,他的戒酒又是一波三折的,可谓是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超级酒鬼”的背后透露出的是酒文化的畸变。
董迎合成为酒鬼有着一段经历:起初的时候是看别人喝自己开始喝,从一天一斤到一天六斤的过程中,他花光了所有的钱。他之所以成为酒鬼是因为环境问题,别人都在喝,别人都劝喝,电视上都在喝,更有被誉为美名的“酒鬼”、“酒仙”在招引着他一步步成为酒鬼。
固然,喝酒和抽烟不一样,抽烟是没有一点好处的,喝酒则是恰到好处就会有益健康。但是,我们看看周边的酒文化告诉我们这样的知识了吗?面对一天要喝6斤白酒的“超级酒鬼”,需要我们一起反思已经畸变的酒文化。
一是,错误的文化导向。小学的书籍里,告诉我们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大学的书籍里描绘喝酒狩猎的逍遥;电视剧里给我们展现着武松打虎的壮举,侠客饮酒的豪迈,神仙喝酒的舒坦;更有铁拐李、济公带着酒葫芦随时抿上一口。正是这些错误的酒文化,导致了大家对喝酒的错误认识。就拿我自己来说,我喝酒就是受到了这些的影响。总认为喝酒是一种惬意,是一种潇洒。从小我就羡慕李白的斗酒诗百篇。在这种环境之下,谁不想成为醉酒打虎的英雄?
二是,畸变的劝酒风俗。尽管酒文化让我们很羡慕“酒仙”们,但是要是让没有喝过酒的人喝上一口还真不容易。大家都不习惯这种口味,尤其是孩子们。但是,当我们的8岁的孩子坐上酒桌的时候,也是会有同桌的大人劝说一番的。“会喝酒才是男子汉”,在大人的劝说之下,有的孩子也会品尝一番。去年,在银川街头一个烧烤点,一个12岁的孩子和伙伴吃羊肉串,邻桌的几个成年人感到好玩,就劝说他们喝酒,结果孩子找不到家了,醉卧街头。仔细想想,每一个人喝酒的启蒙老师不都是这样畸变的劝酒风俗吗?
三是,招摇的白酒广告。毫不客气的说,眼下的电视台的广告收入,有这么几种途径:房产广告、白酒广告。这是电视台收入的大头。为了赚取利益,电视上不仅在不断的播放这些广告,而且也在传导错误的认知。我们来看这么几条广告语:喝某某酒,友谊天长地久;饮不尽的豪爽,说不尽的人生;某某家酒,让人想家;喝杯某某酒,交个朋友;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某某酒.......不得不佩服人家的创意,但是,这极尽夸张的宣传也害了民众。喝酒和交朋友有关系吗?喝酒和友谊有关系吗?喝酒和豪爽有关系吗?
正是这些错误的酒文化,才导致了一个个“超级酒鬼”的诞生。每年都有人喝酒喝死,每年都有人喝酒撞死人,每年都有人因为喝酒激情犯罪,每年都有官员因为喝酒落入商人的陷阱。酒不是万恶之源,但是饮酒却需要适可而止,我们面对这个“超级酒鬼”是不是也该让电视上的酒品广告“享受”和烟草广告一样的“待遇”了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