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此外,特大城市将实行积分落户,建立居住证制度,随迁子女逐步在当地高考。(7月31日《新京报》)
户籍改革是个老话题了。早在早在2002年,公安部就作出过明确的规定,对于进入小城镇和县级市市区的农民,只要他有稳定的居住地,有稳定的就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根据他自己的意愿举家迁入或者个人迁入。2005年公安部就在抓紧调研起草户籍法,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的平等。
如今二元户籍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打破了制度藩篱,这是利国利民的利好消息。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的分野,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是国外管理人口的普遍做法,体现了人人平等、自由迁徙的权利,也是我们一直呼吁的户籍改革所要实现的愿景之一。城乡户口差别背后隐含的社会不公,如社会地位、收入标准、子女入学、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保、福利、高考、升职、培训等等。
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2.6%,这是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的,但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这说明有大量经常住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还不是城镇户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大量进城就业的人口没有享受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来看,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这几年里“户籍改革”已经不止提过一次,而是几经反复,一些小城镇户籍改革无人喝彩,农民不买账、不领情,他们认为是“墙上画饼”,户籍只是一张纸、一张卡而已,工本费不超过20块钱。真正值钱的,是附着其上的各种权利、保障和社会福利。如果不带上述这些东西,那户籍就没多大意思。 就像前些年,不少农民愿意花几千块钱去办一个非农户口一样的好景不长。
户籍制改革,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打破户籍壁垒,并非换一换户口本了之,而是要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进城农民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利益共享。绝不是把户籍称谓改一下就能解决的。“城市化”命题本身,不在于多少人有“城市居民”户口。它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重点在于是否能持续性地为它的居民提供充分的生存、发展空间,比如就业、医疗、教育、交通、住房、基本保障等等公共资源的充分配置。
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彻底消除依附在户籍上的特殊利益和特权,全面实行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志的人口登记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全覆盖,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迁徙权。在形式和名义上实现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仅仅户口名称的变更并不代表名副其实,户籍改革的关键在于剥离附着于城市户口上的福利和分配特权,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全覆盖,让公共服务资源公平地分配给城市的每一个人。如果没有实现实质性的公共服务利益均等化,那么单纯的户口更名也就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唯有让“户籍利益”同享,户籍改革才能水到渠成。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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