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村民等米下锅,120袋救灾大米却闲置一年发霉”消息被报道后,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纪委当晚通报,救灾大米闲置一年发霉事件中的涉事乡党委书记毛应刚被免职,毛应刚已和乡长共同出资购买新鲜大米,补发给村民。(8月3日《南方都市报》)
中央八项规定以来,给干部戴上了一道道“紧箍咒”,使不少人如履薄冰:不能坐好车了,不能喝好酒了,不敢上酒店了,连办公室也要挤一挤等等。于是,“为官不易”“官不聊生”之叹油然而生。然而,“为官不易”不该成为“为官不为”的借口,有米不发,便是赤裸裸的“为官不为”。更让百姓不解的是,在任时有米不发,被免后却出资买米。这是否该算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其实,有米不发是有官方解释的。“分不好,太少了。”这个理由和之后的自掏腰包买米,一个冷漠过多,一个热情十足。“米太少”成了“分不好”米的原因,表面上看分米是种技术活,实际上体现了官员们不愿担当“分不好米”的风险。后者自掏腰包买米的热情是因为被免职而自我救赎,还是迫于被免而要挽回被免除的官职并因此而做的事后诸葛之举,我们不得而知。
然而,一边是灾民等米下锅,一边却是乡干部嫌救灾大米“太少了”,担心“分不好”而任其闲置发霉。两者形成极大反差,刺痛民众敏感神经。120袋大米不能整袋分,可以分散分,或先分给村里最困难户,总比闲置发霉要好。此事折射出当地乡官缺乏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以及官僚主义作风严重。试想,如果当地乡官多一些民生理念,多站在灾民的角度换位思考,或许不会发生这种闹剧。可见,乡官不作为,责任心发霉,才导致救灾大米发霉。
不可否认,救灾大米闲置发霉,霉变的不仅仅是珍贵的粮食,更映衬了某些官员“为民务实”的虚与委蛇。受伤的不仅是一颗颗爱心,还有基层政府的公信力。这虽是个案,但引发的思考却很深刻。面对发霉大米,不仅要问责负责乡官,更要从中吸取教训,反思相关监管制度的缺陷,及时出台救灾物资发放监督管理办法和为民服务行业规范,约束官员端正服务理念,真正把群众的需求当成第一需求。
依笔者之见,该官员能够在被免后买米补偿,也算是“为时未晚”,毕竟买总比不买强。倘若此次自掏腰包购米是种自我觉醒,倒是不失为一种迎头一棒的良药。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如果自掏腰包购米在先,群众想必对官员更是会称赞有佳。何必此后等着米发霉再发放进而被免职呢?何必事后再自掏腰包买米呢?要知道,为民服务的理念万不能等到群众呼声高涨时才有所作为,那时是真的为时晚矣!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田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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