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北部某县公车取消减千万支出需发4千万车补。该县副县长向本报记者介绍,该县一般公务车辆加起来也就100来辆,按照中央车改意见,即便全部取消这100来辆公车,一年可以减少上千万元的财政支出(包括司机工资、车辆维修等费用),但同时得拿出近4000万元给全县7000多名公务员及按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发放车补。(8月4日 中华网)
就像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公车改革后的车补标准该如何划定,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有记者调查的数十位东、中、西部科级、处级、厅级公务员中,对目前中央给出的“5813”车补标准,大家都几乎“喊低”。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基层公务员虽然支持公车改革,但许多人也提出,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基层公务员级别低,按现在的改革方案,基层公务员最多每月能拿到500多元的补贴。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基层公务员特别是乡镇公务员,多数时间都要走村入户。这些补贴即使开自己的摩托车,也是勉强够油钱,就别谈什么车辆损耗了。在黑龙江、内蒙古有的基层干部反映,在有些地方,乡镇政府到有的村庄甚至有200多公里,而且一年中半年多天气寒冷,不开车到村里很不现实,五六百元的车补可能只够去村里两三次的车辆油费。这样,今后谁还愿意到村里去?但乡镇干部不到村里去又怎么履行职责?谈何联系基层,为人民服务。
与公务员普遍喊“不够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多数网友对补贴标准的意见是“足够了”。按说,“车补”应该是公务员因公外出所花费的实际交通成本,只能依据公务员“跑腿”多少发放。局长安排工作给下属,并不需要每天在外面跑,而普通公务员却要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东奔西走。可规定的车补却是按级别来定的标准,这样,局长的车补成了福利,小公务员却可能要拿工资去补车。现行的“车补”政策让特权走近了“合理”,走向了光明,不过是一次给公务员“变相加薪”而已。然而,这样消减千万支出需发4千万车补的数字帐,哪个百姓不会算?就算是多增加财政支出也有可能得不到公务员自身的满意,提高不了他们工作积极性。
笔者认为公车私用、配置豪华车之类的公车消费多年来令老百姓深恶痛绝,取消公务用车是消除车轮腐败的必然趋势。面对一些地方取消公务用车后,想当然地提高车补,又造成新的腐败。对执行的补贴标准公务员“喊低”、百姓寒心的现状,有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有必要好好调查,给公务员和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莫让改革费了财力,还谁都没讨好,凉了两种群体的人心,影响车改的初衷。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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