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巡视组指出“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的福建省,正在全面清理“裸官”。8月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说,“全省厅级、处级‘裸官’任职岗位调整清理工作,已于7月30日全面完成;科级及以下调整清理,将在8月底前完成”。(新华网8月6日)
中组部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提出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对此,各地开展了“裸官”清理大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中央巡视组等监督下,7月底各地对“裸官”大排查已经基本部分结束。然而对于排查的结果,却成为了部分省、市、区的“秘密”。根据记者调查:目前只有个别“零裸官”的地市在官网公布;新京报记者致电十余省市相关部门,或未获得回应或联系不上。为何对清理结果别不谈,也正如许耀桐说,不排除“低调”心态,“认为‘裸官’涉及面广,是个敏感问题,担心公开数据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但,不敢公布的数据,却也会不断引来公众的质疑,更有逃避群众监督之嫌疑。
今年1月,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明确表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明确加强“裸官”治理。中组部也今年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再次出重拳,首次明确提出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这一些列都表达了中央对整治“裸官”的决心。
因此,笔者认为,中央的治理思路很明确,不论是哪个部门,还是哪个级别,只要是‘裸官’,就躲不开、藏不了。遮遮掩掩,反而落人口舌,降低群众的信任。对于清理的出的“裸官”,就应敢于担当,公布于众,引入群众监督,从而得到人民的信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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