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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君立:不动产登记,能否成为反腐的利剑?

发布时间: 2014-08-17 09:06:29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马君立  进入电子报

  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原则,确定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程序、方法步骤、职能部门等,以及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8月16日人民网)。
  不动产登记经过多次难产后,终于横空出世,其内容与公众的期望基本一致,条例明确规定将实现登记部门统一、登记介质统一等多个统一,并实现全国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谈到不动产登记,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期望已久的随意查询他人的不动产将变为现实,官员的不动产将无所遁形,将极大的遏制腐败的发生,但现实会是这样的吗?不动产登记会是反腐的一把利剑吗?
  曾经“轰动一时”的“房叔”“房婶”事件,让“望房兴叹”的国人难掩愤慨,而每一个贪官的落马,其贪腐所得的表现形式几乎都与不动产有关。手握不动产似乎成为了贪官的标志性共性。而特别是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公众对官员的不动产显得格外敏感。而公众普遍认为,只要实现全国不动产或是简单的房产信息实时共享,将官员的不动产置于公众的监督下,必然将极大的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但笔者认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对预防腐败的期望过高,一是官员的腐败手段早已多样化。二是银行的信息都是共享的,但你能随便知道谁的卡上有多少钱吗?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贪官的的贪腐手段早已“与时俱进”,手段更加多样、隐秘。如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接受徐明在法国的别墅,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在跑路前早已在纽约黄金地带置办至少5处高级房产。又如已经被“正法”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家中的名酒、金银首饰等珍贵物品价值547万元。除了以上两种的表现形式,官员的贪腐手段不胜枚举,如入干股、亲属经商、包养情妇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而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北京等一二线城市出现高级住宅集中抛售现象足以说明,贪官手上的不动产是可以转换的。
  而不动产登记实现全国实时共享后,但不是每一个公民都能随意查询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不动产属于保密的范围,擅自查询、泄露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
  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当前的腐败问题,不是实现不动产登记即可预防的。腐败的发生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官员本身的信念不坚定,又有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把不动产登记当做预防遏制腐败的利剑显然是不实际的,更不能对其期望过高,对于如何实现反腐,我们还任重道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君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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