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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智鹏:官员财产公开要善始善终

发布时间: 2014-08-18 10:42:1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崔智鹏  进入电子报

  5年来近40地区试点官员财产公开,但超半数试点地区“昙花一现”。有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的关键环节在于审核,从被查处贪官的情况来看,几乎所有贪官出事前申报时,都有瞒报和少报财产行为。(8月18日 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开有诸多好处。于官员自身而言,财产公开是有效且无形的监管机制,降低其在各种诱惑下腐化堕落、身陷囹圄的可能性,同时有利于保护其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于公众而言,官员财产公开是政府、社会透明化的标志,能大幅度提升政府和官员在百姓眼中的公信和权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如果官员的财产不公开的话,个别官员极有可能化公为私、以权牟利,老百姓的财产也肯定要遭殃,政府的权力也必然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如果官员不公开财产,老百姓肯定认为你是不敢公开,是腐败的,长久而言,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纷纷试行公布公开官员财产。出发点不错,但收效甚微,常常出现虎头蛇尾、三分钟热度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人走政息。地方换主要领导后,原有政策制度得不到研究和对接,昙花一现。二是难以核实。官员需公布公开财产清单较多,涉及领域和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信息获取难以做到全面、准确。三是遇到阻力。公开力度大,公众压力也会很大,引起不少矛盾纠纷。公开力度小,公众质疑也不小,被扣上“走形式”“应付”的帽子。
  可以肯定的是,官员财产公开的路子是毋庸置疑的,尽管前行道路会略显曲折和艰辛,但我们必须立场坚定、常抓不懈。首先,要一视同仁。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尽快推开,无论是厅局级、县处级,还是乡科级甚至村一级的官员,都要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布公开,全方位接受公众监督。其次,要有始有终。官员财产公开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不能下个文件就草草收场,公开一次就到此结束。再次,要扩大公开范围。官员财产公开要面向公众、面向全社会,要有宽泛的公示范围、丰富的公示手段和明确的公示时限等要求,不能搞成内部公开,百姓看不到、不知情,最后,要踏石留印。公示公开的信息要尽可能准确,要注意梳理汇总公众的反馈意见,对虚报、瞒报的官员要坚决处理,形成威慑力,要对公众反映的官员问题认真核对,肃清问题官员。
  官员财产公开这条路,我们已经踏上征途,前方的荆棘坎坷需要勇敢探索。相信不久以后,随着这样工作的规范完善,官员、百姓会适应并满意这项制度,官员队伍和社会环境也会随着更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崔智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黄珺)
关键词:官员;财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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