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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博:限号离婚无异于拔苗助长

发布时间: 2014-08-19 08:48:2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于博  进入电子报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这一消息引起网上一篇哗然,当事方回应称此举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不干涉婚姻自由。(8月17日新华网)。
  俗话说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我们非常理解民政局当局的这种“善意”,但仔细品味一下,似乎还有一丝不一样的味道,不禁要问,限号离婚,真的能挽救一些想要离婚的家庭吗?
  听说过限号上路,这是为了改善交通拥挤的状况,也听说过商品房限购,这是为了缓解房价上涨压力,保证经济平稳发展,但是限号离婚,其目的若是为了挽救婚姻,笔者不能同意太多。
  试想,既然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夫妻,必然有不和调和的矛盾,作为离婚工作人员有义务劝说两者冷静分析,如果夫妻双方真的是为了一时斗气,也可以暂缓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双方真的是一时斗气,离婚以后再想复婚也完全合情合理,没有要用一种限号的方式来让当事人多来几趟浪费时间吧?
  还有,一个民政局每天限号10-15个,试问,民政局离婚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天办理完这10多个离婚的人员是不是就可以下班了?这个所谓的“限号离婚”从某种角度上讲,这算不算是给相关工作人员“减负”呢?这也有悖于便民服务的宗旨吧?
  恩格斯说过:存在即是合理的,既然国家设立离婚部门,就一定要最大发挥出这个部门的作用。作为服务部门,要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为百姓服务,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度劝说离婚的夫妻,让他们重归于好,这是一种美德,但用强制“限号”的方式阻止他们办理离婚手续,这与拔苗助长何以?
  所以,该离婚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要干涉当事人的自由,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让来办理离婚的人员冷静思考,也要还婚姻破裂的当事人一个自由身。不要用一些所谓“限号”的方式,要在热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这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博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限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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